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办法(201708017)

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办法(20170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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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导绿色施工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化,依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及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标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在实施绿色施工过程中应用和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在节材、节能、节地、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设工程

2、施工项目。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示范工程的立项、实施监督和验收等综合管理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加强对示范工程的技术指导,具体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承担。工程所在地各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单位)负责示范工程申报初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第四条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应遵循政府引导、行业推进、分类指导、自愿申报的原则。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五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土木工程,可申报示范工程:1.房屋建筑工程,单位建筑1万平方米(含,下同)、住宅小区(组团)3万平方米以上;其他

3、类工程,项目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应用先导、高新技术的工程可不受规模限制;2.工程处于拟建或在建(主体尚未完工)阶段,建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依据有关标准编制了绿色施工方案;3.工程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支持配合,具备开展示范工程的条件与环境;4.在创建示范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应用、攻关和创新。5.根据形势发展,应满足的其他条件。第六条申报单位应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作为联合体共同申报。申报工作按照随时受理、集中评审、分批立项

4、等程序进行:1.申报单位填写《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表》及绿色施工方案一式四份;2.工程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单位)初审同意;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一次,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及合理性;4.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为期3天的网上公示;5.公示无异议的,列入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并向社会公布。第三章组织实施第七条自立项之日起,工程应在两年内竣工。因故不能按期竣工的,经各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单位)同意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延期申请,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后,可延期1

5、次,时间不超过2年。第八条实行示范工程调度报告制度。对房屋建筑工程,自立项之日起每满一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报告绿色施工进展情况;其他类工程每满半年报告一次。第九条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绿色施工方案,落实绿色施工措施,定期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相应的实施记录。实施记录应尽可能采用数据记录,主要施工过程应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说明。第十条各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示范工程实施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每年至少对示范工程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第十一条工程主体工程完成之前,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提出

6、中期检查申请,并提交中期总结报告和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评价意见。山东土木建筑学会成立专家组,对示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出具中期检查报告,作为示范验收的依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检查意见进行整改。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示范立项,两年内不再受理项目承担单位的示范立项申请:1.发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未按期竣工且未申请延期的,或申请延期后仍未按期竣工的;3.使用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材料、技术、工艺和设备;4.转包或者违法分包;5.违反国家、省有关“四节一环保”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

7、影响;6.有其他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行为,被有关执法部门处罚。第四章项目验收第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个月内,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单位)同意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示范工程验收。第十四条示范工程验收应提交以下资料:1.示范工程申报书和验收申请表;2.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文件及资料;3.绿色施工中期检查报告及整改情况;4.绿色施工验收自评表;5.绿色施工综合总结报告;6.项目建设(开发)、设计、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的书面评价意见。第十五条示范工程验收采取现场核查、会议评审等方式进行。验收评审的

8、主要内容包括:1.提供的验收评审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2.是否完成了申报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全部示范内容;3.各有关主要指标是否达到示范要求;4.对中期检查评审中提出的整改建议是否进行了整改;5.取得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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