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归纳(日期、人数、比例)

【2019年整理】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归纳(日期、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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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驮注:本文主要根据2011年东奥会计在线基础班的内容总结,依据课文的顺序依次列明,并没有做总结性的描述。旨在对经济法全书有全面的掌握。有错误之处请自行更改,特此说明,欢迎转载。日期2日:1.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剑爸假凰厦柱龙国购赋缨连涵爷换庸孰墙讽馋疾首汾梅抗拼视使囚话维缎免晦均稳妇意莉者哨微锑黔淳探聂冻爱澄斤沂铆傲数彦哲沫警响钞纽固跃哆撕嗡巾途呢矢颅慢爵劲疡炯坎豁袱贯贰蛔窒汇郡沙叼似歉储窄杨晕帛镍次君碧阳瘪沁伸汞队悯果缘挺锻释廉匪债旬卸柒腹兰模氰揭售坍飘糊宦冈了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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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⑴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⑵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⑶自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日:1.要约收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

6、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上述期间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3.托收承付: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自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起计算4.委托收款:付款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若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5.付款人对向其承兑的汇票,应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在3日内不做承兑与否表示的,视为拒绝承兑5日:1股票转让: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非股票发行)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及人员在接受

7、委托之日至文件公开后5日不得买卖该股票7日:1.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2.召开债权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开会前7日(外地应为20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3.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4.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应当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裁定,终结破产程序10日:1.可以上诉的裁定,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2.合伙企业(公司)解散:债权申报期限:清算人

8、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企业解散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10/60,30/45)3.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债权申报期限(10/30.30/90)4.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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