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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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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的报告(201404-003号)致: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我部进场以来对道路部分原覆盖层进行了清运,并破除了原有混凝土路面等结构物,开工近2个月我部对现场施工环境和地下管线的走向也有了清楚的了解,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部发现有以下问题亟待解决。问题一:翻挖深度的确定。道路部分(桩号填入)覆盖层大面积为全新人工填筑土层,部分地段底部分布少量厚度差异较大的粉质粘土层。填筑介质主要以粉质粘土、砂岩及泥岩块石等为主,硬质含量30~50%,结构松散,堆填时间无法确定,按设计的估计约为一年,局部为近期堆填。
2、为防止路基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建议对路基范围5m深度范围内的填土进行翻挖碾压,其压实系数应不小于0.94,压实填土承载力由现场检验确定,以压实后的填土做路基持力层。在2014年4月8日的验收会议上,地勘单位也提出此问题,建议对5m范围内的填土进行翻挖,以保证工程质量。如参照设计及地勘单位的意见执行,则翻挖深度较大,为保证施工安全,即使坡顶无荷载的情况下,开挖坡度至少也应在1:0.5-1.5之间,现道路左右两侧几乎均紧邻已建大楼,如此放坡开挖势必无法实施,如按照设计及地勘单位的意见施工,则须设置临时挡护等措施,以保证开挖后边
3、坡安全稳定。在之前的多次例会上,由业主及监理提出将翻挖深度控制在2m,翻挖后进行压实度试验,如压实度能保证在90%以上(设计要求填方路基深度大于1.5m压实度须大于90%),即可分层碾压回填,无需再向下翻挖。如此避免了深开挖造成的施工安全隐患,且节省工程投资、缩短施工周期,但此方法能否保证路基成型后的质量。再次,由于5m的翻挖深度远大于现管网底标高,在翻挖深度确定之前我部无法组织对管网部分的施工,恳请业主尽快咨询各方意见,确定翻挖深度及翻挖区域(是否仅是行车道路基部分翻挖)。给予我部明确书面答复。问题二:道路左幅电缆沟最新
4、设计变更之前,污水管网紧邻现左幅电缆沟,污水管基坑开挖必然破坏电缆沟,并使所有电缆大面积裸露悬空,施工时有较大安全隐患,为此,最新设计变更将污水管向道路中线移动了2m,基本避免了管沟开挖时对电缆沟进行破坏,同时,电缆沟也没有了拆除的必要性。但我部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对现场的勘测了解中认为电缆沟仍需拆除。第一:现有电缆沟成旧,墙体、盖板多有破损,且污水管变更前我部已拆除部分电缆沟。原电缆沟施工质量较差,沟内几乎无排水纵坡,积水严重(这条请核实)。如不拆除,与建成后的美观、整洁的人行道格格不入。第二:现电缆沟顶标高与建成后的人行道
5、标高差异大。我部技术人员对左幅电缆沟全线标高进行了测量,其成果整理如下图所示:由此图可看出,电缆沟变高起伏过大,许多地方远低于或高于人行道标高,如不对其进行拆除,为保证电缆沟断面尺寸,则必须对电缆沟进行加高和挖深,在不拆除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对电缆沟进行挖深处理。第三:现行车道路基左边线大部分紧挨电缆沟,在进行路基土石方施工时,须对路基进行压实处理,而紧贴电缆沟的大型振动压路机必然会对电缆沟墙体造成挤压和振动破坏,如远离电缆沟进行碾压又无法保证路基施工质量。第四:电缆沟右边墙体边缘离左幅行车道边缘最远处仅为1.5m,且沿线大
6、部分电缆沟右边墙体均紧挨左幅行车道边缘。如路基翻挖最终按照设计及地勘单位的意见翻挖5m执行,电缆沟无疑全部位于放坡开挖线以内,拆除时必然的。如按2m深度翻挖,电缆沟也大部分须位于开挖线内,也须拆除大部分电缆沟。电缆沟是否依然遵循最初设计变更的意图拆除重建,请业主尽快确定,以便我部能组织下一步施工和编制针对性的电缆保护方案和措施。如确定拆除,肯定业主单位引导我部与该此外,电缆沟沿线有两处横穿新建道路交叉口(请把两处交叉口桩号填入),而电缆沟高度比交叉口路面设计标高高出(请填入此高度),我部建议埋设过街排管,具体如何处理请业主
7、咨询设计确定处理方式。另道路沿线有两处现有过街电缆,一处位于(桩号、电缆大致埋深、根数请确定),另一处(桩号、电缆大致埋深、根数请确定),该两处过街电缆如何处理也请一并给予答复。抄送重庆市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西顶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港城工业园区11号道路延伸段工程项目经理部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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