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ID:41245079

大小:34.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8-20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_第1页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_第2页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_第3页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_第4页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经济法案例分析1.参考答案:(1)、主体合法;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2)、生效;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3)、不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4)、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和法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处,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

2、互代替。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2.参考答案:(1)刘某退伙有效。刘某对台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刘某尚未退出合伙企业时,代销电冰箱的合同已正式签订。因此,刘某对此项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2)徐某不能被列为被告。法律规定,新合伙人人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本案中徐某要求人伙

3、,而其他合伙人只口头表示认可,外未正式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因此徐某并非合伙人。(3)徐某的行为是委托代理行为而不是执行合伙事务。代理是指代理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本案中,徐某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各项活动,其又非合伙人,故应认定为是一种民事委托代理行为。3参考答案:(1)丰华水泥厂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2)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水泥的行为构成违约。(3)丰华水泥厂不可以请求建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可以请求其赔偿因其拒收行为致丰华水泥厂的损失。(4)海天水泥厂的发货行为是要约行为。(5)海天水泥厂

4、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的合同于后者接收货物是成立。合同内容除价款为吨价1600元外,其余依建筑公司的第一份函件内容为准。4参考答案:公司章程规定中,不符合《公司法》要求的规定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而非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总会计师应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监事均可以是自然人,并非一定是股东。5参考答案:(1)请求东风公司清偿货款本金与利息;请求东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请求行使股权质权(或权利质权)。(2)证明其与乙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证明股权质押已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6  参考答案:(1)答:甲银行的抵押权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商品房。物权法

5、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甲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以将商品房一并处分,但不能就商品房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汪某已经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不动产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依据。7.答案要点:(1)成立。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他方担任副董事长。(2)不成立。法律规定,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由董事会通过后,经审批机构批准。(3)不成立。合营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国企业,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所以如有争议,应适用中国法律进

6、行处理。8.答案要点:因乙公司开发部为乙公司的内部职能机构,既未领取营业执照亦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它无权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据此,可以确认其与甲公司所签订的购销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无效的经济合同不得履行。而对此合同,订约双方均有一定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和原则,乙公司开发部应将所收之定金及利息退回甲公司;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开发部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9.答案要点:对于实行三包的商品在七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予以退换,作为商场来讲,他必须首先按消费者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退货或赔偿损失,而不得推脱;如是

7、皮鞋厂的原因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可再向皮鞋厂进行追偿,而不能把这个责任推给消费者。10.答案要点:该商厦的做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1)一等奖价值6000元人民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的限制;(2)一、二、三等奖为商厦内部人员所得属于经营者以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的有奖销售,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理方法: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1.答案要点:乙化工厂的行为属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商

8、品。处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