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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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问题  一、案例指导制度的内涵及法律价值  所谓案例指导制度,就是选择典型的案例判决作为判例,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借鉴和指导,今后凡有类似事实的案件,可参照相关判例进行判决,以达到同样的案情有同样的处理结果,从而提升法院司法的统一性,确保审判的公正与效率。  (一)指导制度的建立符合法律渊源日渐融合的国际趋势。  判例法和成文法一直是世界上主要的两种法律形式,也是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最主要的区别。但是为了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生活的需要,一些大陆法系的国家在原有成文法的基础上逐渐的吸收判例法的优

2、势弥补成文法。因此,这次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符合两大法系融合的大趋势的,也是符合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的。  (二)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通过实行案例指导制度,在同类案件上对之后法官的判决起到一种约束作用。后面案件的法官如果不按照前面的指导性案例来裁判的话,在审级程序上可能会通不过。通过案例指导这种方式,可以进一步遏制法官的徇私枉法行为。  (三)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8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的法官或同一法院的法官有时会对相同类型的案件,作出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裁决,这一现象必将导致当事人甚至社

3、会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影响到司法权威。因此,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提出“遵循先例”的要求,体现了法律可预期性的要求,体现了“同样情况同样对待”的公平正义原则。  (四)节约司法资源和提高司法效率。  近几年我国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上大量矛盾以诉讼形式涌进法院,法院的案件激增,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但是我们的司法力量和资源还不足以应付这种局面。如果我们实行案例指导制度,对于我们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司法资源和提高司法效率都会产生积极的效应。它的一个深层的根据就是:一个好的司法判决是法官智慧的结晶,这种智慧应该使它得以延续和延展

4、,而不能局限于目前的一案一判,使它能够发挥最大效应。  二、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成文法的局限性决定有必要实行案例指导制度。  1、成文法的局限性。法律规则应当具备确定性对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最大限度地涵盖性,以提供尽可能多且详尽的规则去规范和指引人们的行为。但是法律规则毕竟是人类认识社会的产物,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要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而社会生活又过于复杂,因此,法律规则永远无法涵盖现实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2、成文法的模糊性。法律规则的确定性要求法律规定尽量明确,立法用语尽量准确,以使公

5、众能准确地认知和理解法律内涵,从而恰当地支配自己的行为。然而,语言本质上的局限决定了以此为载体的法律无法完美精确地表达立法意图,加之立法技术水平的限制,不可避免产生成文法律的模糊、歧义。8  3、成文法的滞后性。法律作为社会规范,其内容是抽象、概括、定型的,制定出来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法律不能频繁改动,更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就会失去其权威性和确定性。但是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具体的、易变的。法律的稳定性特征决定了法律对时代进步的回应往往是缓慢而渐进的。于是,法律在获得稳定性的同时就埋下了滞后性的伏笔。  (二)司法解

6、释权为案例指导制度提供了法律支持。  成文法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为了克服这些立法中存在的缺憾给执法带来的不便,于是,立法机关便授权司法机关对司法实践中具体的法律适用做出解释,以弥补立法中的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33条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进行解释。虽然《法院组织法》为司法解释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这种解释实际上是创造了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规则,而法律规则应该是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但是立法机关不可能费劲工夫去针对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法条的解释

7、,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用“案例”形式解决法律与实际案例脱节的问题,又可以解决立法权限混乱的问题。  (三)司法实践中成功地借鉴“案例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为案例指导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8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地风俗不同,而法律、司法解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时间性,不可能包罗万象。而通过最高法院在法院公告、人民法院报刊登典型案例作为参考,解决法律空白。如司法解释就精神赔偿未作出解释之前,笔者曾处理一起拉错尸体错火化案,在定案由、如何赔偿等问题上无法确认,最后参考了人民法院报类似案例,通过给当事人做工作,调

8、解结案。最近,《人民法院报》刊发了题为《尊重善良风俗、促进老有所养》的文章,焦点是“民风民俗”能不能作为法官判案的依据?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根据“民风民俗”对一起赡养纠纷作为判决被二审维持原判,在当地受到村民的好评。判决认定“接脚夫”员有赡养家中老人义务,村民们认为,在福建闽南农村“接脚夫”风俗已经得到一致认同,儿子去逝后,家长为守寡的媳妇再找一个丈夫,招入后夫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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