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必考的10个考点

《物权法》必考的10个考点

ID:4122639

大小:214.4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7-11-29

《物权法》必考的10个考点_第1页
《物权法》必考的10个考点_第2页
《物权法》必考的10个考点_第3页
《物权法》必考的10个考点_第4页
《物权法》必考的10个考点_第5页
资源描述:

《《物权法》必考的10个考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考研人---法学考研资料http://www.kaoyanren.org《物权法》必考的十个考点(资料来源:http://www.kaoyanren.org)考点1物权法定原则考点说明:《物权法》明确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一、理论精炼物权法定原则,又称为物权法定主义,是指法律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不允许当事人以其意思设定与法律规定不同的物权或物权内容。在这一点上与债权不同,债权依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内,可以创设任何种类的债权。我国物权法没有设定典权制度。来源:学法网XueFa.com(1)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只能由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来规定,其

2、它法律文件一律不得设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2)民事主体的物权行为违背法律规定的无效。二、命题角度分析【角度1】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例1:对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生效,只是不具备物权效力B.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应发生效力C.确定无效D.如果不在法律明确禁止之列,则确定生效答:A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设定。据此,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有效,但不具备物权的效力。例2:甲与乙约定,甲将自己的一块劳力士手表在不转移占有的情况下质押给乙,担保乙的债权的

3、实现。甲违约,乙向法院起诉,行使质押权,实现优先受偿权。乙能胜诉吗?来源:学法网XueFa.com答:不能,质押行为因违反物权法定原则无效。考点2物权变动原则及公示方法考点说明:《物权法》首次规定了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制度,强调了动产交付的方式。一、理论精炼物权变动的原则:(一)公示原则是指在变动时,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二)公信原则是指一旦当事人变动物权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公示,则该公示即产生了公信力,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但对于信赖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

4、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和快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来源:学法网XueFa.com公示原则在于使人“知”,公信原则在于使人“信”。公示方法,以登记和交付分别作为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登记和交付分别作为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二、命题角度分析更多资料请登陆http://www.kaoyanren.org考研人---法学考研资料http://www.kaoyanren.org【角度1】物权变动的公信原则。例: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是基于公信原则的有()?A.甲在垃圾堆拾取他人抛弃的旧物B.甲从市场上以正常价格买到一件赃物C.甲从

5、乙处买得一台电脑D.甲误将乙的房子登记为自己的房子,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丙取得该房所有权。答:DA是通过先占取得所有权。B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所有权。C是基于正常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公示的,即使标的物出让人事实上无处分权,善意受让人基于对于公示的信任,取得该屋所有权。【角度2】交付方式。选择题:甲在乙的画展上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5万元成交。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交付方式属于()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答:D详解参见下述考点穿联动产交付方式。三、考点穿联(来源:学法网X

6、ueFa.com)(一)不动产的几种登记制度1、不动产登记的范围:(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2、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3、申请异议登记(1)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

7、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2)异议登记的效力: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3)后果: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4、预告登记(1)适用范围: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2)效力: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二)动产交付方式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