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校务公开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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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度校务公开汇报材料按照学校关于校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学生处2009年工作中的相关事项作以汇报:一、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一)评定程序按照《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长春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生处将评选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各学院。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学校的评选办法,并根据个人和班级的总结,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按比例评选出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并将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张榜公示和网络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

2、方式为张榜公示和网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全校先进班级、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生名单。(二)评选结果2008—2009学年度共评选出校优秀毕业生202名,校三好学生标兵9名,校三好学生275名,校优秀学生干部252名,先进班级37个。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1.评审范围凡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我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2009年评定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的校优秀学生奖学金。2.等级、标准和比例优秀学生奖学金共分为三个等级,并在优秀学生奖学金中设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比例为

3、参评总人数的3%;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比例为参评总人数的5%(含校长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比例为参评总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比例为参评总人数的15%。3.评审程序学生处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将奖学金的评定指标分配到各学院。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按综合素质排名和指标数评出校长奖学金、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张榜公示和网络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院长签字并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

4、内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张榜公示和网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全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名单。4.评定结果及发放2008—2009学年度,共评出校长奖学金107人次,金额16.05万元;一等奖学金1458人次,金额131.22万元;二等奖学金3168人次,金额186.84万元;三等奖学金4584人次,金额137.52万元。2008-2009学年度共有9263人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总金额为471.63万元,已全部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1.评审范围凡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我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硕士、博士(不含工程硕士、在职高校教师、在职人员申

5、请硕士学位、定向、委培、单独考试的学生),2009年度参评人员范围为2007级硕士、博士研究生。2.等级、标准和比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一等比例为2%,二等比例为5%,三等比例为8%。博士研究生奖学金金额: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金额: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800元。3.评审程序学生处根据《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将奖学金的评定指标按分配到各学院。学院根据《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评出一、二、三等奖学金,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张榜公示和网络公示。学院

6、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院长签字并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张榜公示和网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全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4.评定结果及发放2009年度共评出一等奖学金14人次,金额2.2万元;二等奖学金36人次,金额3.65万元;三等奖学金66人次,金额5.28万元。2009年度,共有116人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总金额为11.13万元,已全部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在2008-2009学年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广大同学普遍认为整个评定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切实起到了奖学奖优的积极作用。三、家庭经济困

7、难学生资助(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按照《长春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出申请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民主评议、班级(专业)认定小组推荐后,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合格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张榜公示和网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张榜公示和网络公示,最终,共确定372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1.1%,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1086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2642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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