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惠民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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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雍县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册一、“两免一补”政策(一)“两免一补”政策的内容  “两免一补”政策是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教科书费、免除杂费,补助农村义务教学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我省从2005年春季起,对88个县(市、区、特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86万名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提供;免除杂费资金由省财政提供;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省财政提供,分两年到位。  (二)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重要意义1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

2、科教兴黔战略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家村义务教育的高义重视和农村困难群体的亲切关怀。认真落实好这项政策,对于促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巩固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可申请“两免一补”资助的对象  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两免一补”资助;  1、父母均为农民,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  2、农村父母双亡家庭困难学生。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学生。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学生。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学生和农村因灾返贫家庭

3、学生。  6、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学生。2  (四)不能申请“两免一补”资助的对象  1、财政供养人员子女。  2、城镇居民的子女。  3、农村较为富裕农民的子女。  (五)申请“两免一补”资助的程序  1、提出申请。由符合受资助条件的学生向所就讯的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村民委员会盖章的证明材料。  2、审核。由学校领导、村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享受“两免一补”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并根据县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资助人数,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对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分别在学校、学生家庭所在村范围内和乡(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

4、少于7天。3  4、拟定名单。学校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取消不符合条件学生受助资格,并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及学生有关信息报乡(镇)教育辅导站,乡(镇)教育辅导站将本辖区内拟资助的学生名单信息汇总后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  5、确定资助对象。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对各乡(镇)报送的拟定名单核实无误后确定资助对象,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和校长对免费教科书的发放、杂费的免除、寄宿生生活费的补助进行签字确认。  (六)“两免一补”资助的标准  1、免费教科书金额核定标准。目前我省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学期35元、初中每人每学期70元,特教中小学生每人每学期均为3

5、5元。  2、免除杂费标准:小学:每人每学期25元,初中:每人每学期30元。4  3、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学期100元。  (七)实施“两免一补”资助的原则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受助学生的评选和公示工作。  2、“两免一补”资助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根据学生家庭贫困善对资助对象进行调整。  3、已获免费提供教科书资助的学生必须同时免除杂费的资助。享受生活费补助的贫困寄宿学生必须是已获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除杂费资助的学生。对于应享受免除杂费的学生,如学校在开学时已向这部分学生收取了杂费,学校必须将已收取的杂费逐一退还给学生。  4、对享受免费教科书的

6、学生,学校及有关部门不得再向其收取教科书费用。55、对少数民族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移民地区和100个一类扶贫开发重点乡镇的贫困家庭学生要予以重点倾斜,对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进行资助。二、营养改善计划(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意义1、坚持以人为本,关注贫困,关注人民群众生活,认真解决好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2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建设的生力军,对他们加以特殊保护和关心显得尤为重要。3、有利于消除社会的不公平,对农村地区学生加以特殊关注,有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和社会和谐。4、有利于增

7、强农村地区学生的整体体质,有了良好的体质才能努力学习,回报祖国。(二)营养改善计划的基本内容61、实施范围。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根据国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连片特困地区65个县启动国家试点工作,同时鼓励非连片特困县逐步开展“计划”地方试点工作。2、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天3元、全年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6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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