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结 为 何 事 难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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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结为何事难了——怎么看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胡夏冰发布时间:2012-05-2809:06:19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经济体制转轨、利益格局调整的关键时期,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矛盾凸显,各类案件汇聚法院,法院目前正面临着涉诉信访的现实问题。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要建立评估预防制度,建立涉诉信访通报制度,建立约期接谈制度,建立多元化解制度,建立信访案件终结制度,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源头治

2、理,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面对涉诉信访多发并可能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常态的发展趋势,有必要立足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加强对涉诉信访的态势分析与理论研究,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健全完善。  怎么看涉诉信访的内涵与特征  按照通常的理解,涉诉信访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有关人民法院反映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提出有关投诉请求或者意见建议,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解决和处理的活动。概括地说,涉诉信访就是案件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表达利益诉求和反映意见建议,主要是要求法

3、院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行为。  在我国,涉诉信访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学意义上的概念,即涉诉信访问题的提出不是从司法原理和诉讼理论中建构起来的,而是人们从司法实务中现实面对的问题中归纳和总结出来的。从司法实践中的现实情况来看,涉诉信访的基本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就信访的主体而言,涉诉信访的信访人一般是案件当事人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2)就信访发生的时段而言,涉诉信访发生的时间大都是在法院对案件作出生效裁判之后,但也有的是发生在案件正在法院审理和裁判过程中;(3)就信访的内容而言,主要是信访人认为案件

4、处理结果存在问题,或者是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涉诉信访对象是信访人认为司法工作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着违法失职行为,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纠正和改进。  涉诉信访在我国具有特定的政治意蕴。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在司法领域的贯彻和落实,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等权利的延伸。涉诉信访是“信访”这种传统的我国民众表达民主政治意愿方式和路径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化。  怎么看涉诉信访产生的内外原因9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利益关系深刻调整,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涉诉信访

5、问题不断增多,成为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现实课题。  目前涉诉信访现象的大量出现与我国长期形成的诉讼观念密切相关。我国历史上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诉讼观念。虽然这种诉讼观念在我国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有所改变,但是,实体重于程序的观念仍然主宰着人们的意识,成为支配人们价值判断的主流观念。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法院审理和裁判案件的公正性,主要取决于裁判结果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而案件裁判程序的正义性成为无足轻重的判断标准。案件实体处理结果的正确性是衡量法院裁判公正性的唯一指标。“重实体、轻程序”观念带

6、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只要案件在实体处理结果存在问题,就应当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将其纠正过来,不论纠正错误裁判的代价是多大,也不管法院生效裁判经过多长时间、多少岁月。涉诉信访现象的发生是“重实体、轻程序”这种传统诉讼观念的必然产物。从实践中信访人提出的信访诉求来看,基本上都是要求法院变更实体裁判结果,而不是纠正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只要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就会通过信访的方式要求法院重新处理。  司法公正评价标准的主观性是产生涉诉信访现象的重要因素。实践中,人们之所以愿意通过信访的方

7、式寻求权利救济,主要是基于对法院裁判公正性的疑虑。正是由于人们对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导致他们希望能够在诉讼程序之外实现满足诉讼请求的愿望。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极少数错误裁判,更加深了他们走上信访之路的心理。只要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作出的裁判是不公正的,他们就会向法院提出信访诉求。因此,司法公正的评价标准直接影响着涉诉信访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说,司法公正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对于同样的司法裁判结果,不同的评判主体基于不同的认识视角会作出不同的评价。在司法公正的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之间往往存在着非对称性。正如我国著名

8、诉讼法学家张卫平教授所言,尽管司法正义存在着客观标准,但由于任何价值判断都会渗入判断者的价值观,人们对司法正义标准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观性。由此,当人们认为自己在诉讼程序中遭遇到非公正对待时,他们通常就会在诉讼程序终结后再次寻找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机会。  我国浓厚的清官文化是滋生涉诉信访问题的土壤。经过岁月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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