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ID:40958739

大小:2.26 MB

页数:51页

时间:2019-08-1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_第1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_第2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_第3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_第4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目录页次一、审计报告1-2二、已审财务报表3-9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3-4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5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6合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7母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8合并利润表附表9三、财务报表附注10-47审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07〕第0700010016号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钢松山”)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利润及

2、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韶钢松山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3、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的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4、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1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韶钢松山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韶钢松山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合并财务状况、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合并经营成果以及2006年度的现金流量和合并现金流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韶华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昭中国广州二○○七年四月十二日2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06年度人民币元一、企业概况:公司概述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5、”)是于1997年3月1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7]第117号文批准、由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钢集团”)独家发起、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7年4月29日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正式成立,注册号23112934-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24,000万元,社会公众股8,000万元。1998年,根据广东省证监会粤证监函(1998)67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59号文的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配3股(配股价8.5元/股),并于

6、1998年7月3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1,600万元。2000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56号文的批复,公司实施每10股配3股(配股价6.5元/股),其中国有法人股放弃全部配股,社会公众配股3,120万股,并于2000年7月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720万元。2003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29号文核准,公司增发A股11,160万股(发行价格7.17元/股),并于2003年1月29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

7、资本为人民币55,880万元。2003年9月,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200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5,88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7,940万元,其中转增国有法人股15,600万元,社会公众股12,340万元,并于2003年10月1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820万元。2005年7月,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200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3,82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8、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50,292万元,其中转增法人股28,080万元,社会公众股22,212万元。2005年8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800号”文批复和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05年8月18日,公司非流通股东以其持有公司的20,731.20万股股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3.5股股票对价,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