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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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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公务员考录平等问题的看法最近几年,公务员考试大军越来越庞大,光参加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人数就有将近123.5万。报考的人数多,自然竞争也激烈,竞争的激烈就导致了公务员考录不公平的出现。国家单位有挑拣的资格,地方单位有牛气的资格,考录不公平的现状也一直得不到改善。原本公务员考试应该是一场非常严肃的、高规格的考试,给社会上有知识、有能力、有抱负的青年提供了公平的竞争机会,有利于造就一支高效、精干、廉洁的国家、地方公务员队伍,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找到了一条合理配置人才的途径。但是,现实明显与想象不符,我们都清楚的了解到公考不公平的案例。公考一直由于它的独特地位被全社会广泛关注,
2、普通人希望能够通过考试真正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做到唯才是用;广大考生也希望通过考试保障生活。所以曝露公考不公事实的网络大军越来越壮大,要求公考公平的呼声越发洪亮。现在我无法说明应该怎么去改变这个现状,我只能尝试谈谈我的一点拙见。考生资格限制影响公平。尽管《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尚未对公务员的条件作出十分严格的限制,但第二十三条作了进一步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这实际上赋予了各省或者部门重新制定标准的权利。为了争夺人才使得公务员招考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高学历”,许多职位明确要求“硕士及以上”,一些职位只要“
3、博士”。诚然,众多职位要求高学历,说明国家对于公务员素质能力高要求的重视。但这也使得一些违反原则的现象产生,如:对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免考,这违反公务员录用“凡进必考”的原则,更是对公平竞争的公然挑战。原本性别歧视早就该在新文化运动时就改善的,但是有些招录标准就明显带有歧视意味,比如拒招35岁以下女性。考生资格的限制明显是有违公务员招录平等原则,这就从起始对一部分考生不公。面试缺乏评判标准影响公平。远的我就不说,就用我周围的实例说明。我的姐夫在新疆报考了地方卫生局的公务员。在报考公务员前,他曾在公司工作三年,再加上他是厦大毕业,毫无疑问笔试第一名。虽然他在卫生局没有什么背景,面试前通过他表哥
4、的渠道打通了一些关系,妥妥的面试第三名,成为仅被录取的三名考生之一。后来在闲聊中我了解到,被录取的这三个人中,就只有他的背景最差,面试第一名是个女生,第二名是个男生,两人的背景在新疆都是极为显赫的。面试前在等候的地方,他们三人就已经明显知道会被录取,三人都是很随意的装扮,很轻松地等候,不像其他考生一个个正装笔挺,严阵以待地准备。他在等候时就已经注意到了其他两位,其他两位应该也有注意到他,说实话唯三的轻松面试的人不得不让人注意呀。我不能说三人没有真材实料,毕竟据我所知那个女孩也是从上海的一本学校毕业的,但是不可能其他人中就没有更优秀的。现实就是面试评判没有标准,面试官个人主观判断是主要方式,
5、就难免在面试时有所倾向。考试录用歧视问题不能小视。地区有地区歧视,性别有性别歧视,健康有健康歧视,政治面貌有政治面貌歧视,民族有民族歧视等等。几年前的“小三阳”案例,04年的身高歧视,政法干警要求政治面貌必须是党员等等事件已经让人愤愤不平。其实,我觉得报考的资格限制、录用的歧视都是报名、录用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完善的结果。国家《公务员法》仅仅规定了一个大的方面,具体的标准还要看地方规定,对地方规定没有限制,地方就“择优而取”,从法律上说并没有违法行为。对公务员考录的监督机制更是不建全,监督更多是靠考生自己爆料和网友爆料,舆论的监督作用竟然起到主导,监督机构采取事件不大就不管的方针。这些方
6、面让人觉得挺窝心。如果我们失败在自己的能力不足或许还好接受,但有些客观条件的阻挡只能让人不服和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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