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會补助延揽客座人才聘约部份规定修正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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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科會補助延攬客座人才聘約部份規定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貳、二、機票費:由居住地至目的地最直接航程之往返機票。補助對象為應聘人及其配偶與直系親屬二人,特聘講座及講座教授補助往返商務艙機票,客座人員及博士後研究人員補助往返經濟艙機票;機票費之補助以一次為限,續聘者或已獲得國內其他單位之旅費補助者不再補助。機票費補助應檢具機票存根正本及購票證明報銷請款。票價超出機票補助金額表定額補助標準者,其超出之機票費,應自行負擔;低於定額者,以實付金額為補助標準。貳、二、機票費:至目的地之最直捷航程之來回機票,依國科會補助延攬之科技人才機票補助金額表支給。

2、補助對象為本人及其眷屬;續聘者不再補助。機票費補助應檢具機票存根正本及購票證明報銷請款。票價超出機票補助金額表定額補助標準者,其超出之機票費,應自行負擔;低於定額者,以實付金額為補助標準。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第八點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修正。貳、三、保險費:應聘人若符合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投保對象,應由計畫執行單位協助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其雇主應負擔之保險費由國科會編列預算撥付。未具勞工保險條例或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投保資格者,得由延聘單位協助委託臺灣銀行人壽保險部辦理「國際技術合作人員綜合保險」(

3、最高總保額新台幣四佰萬元),保險費由應聘人負擔35%,國科會補助65%。又應聘人如遇提前離職或中斷投保情形,自離職日或中斷投保日起,國科會將不再補助保險費。貳、三、保險費:應聘人若符合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投保對象,應由計畫執行單位協助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其雇主應負擔之保險費由國科會編列預算撥付。未具勞工保險條例或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之投保資格者,得由延聘單位協助委託臺灣銀行人壽保險部辦理「國際技術合作人員綜合保險」(保額新台幣參佰萬元),保險費由應聘人負擔35%,國科會補助65%。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

4、業要點第八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修正。參、二、應聘人服務期間請假比照「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規定辦理,但不適用有關慰勞假補助費部分之規定。因特殊事故(如出國開會、考察或為執行研究計畫及蒐集資料)須暫時離台者,應經本校同意,每年出國日數以累計不超過3星期為限(含例假日),聘期不滿1年者按比例計算。超過3星期部分,除有特殊情形經簽准者外,一律核實扣發工作酬金。參、二、應聘人服務期間請假比照「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規定辦理。因特殊事故(如出國開會、考察或為執行研究計畫及蒐集資料)須暫時離台者,應經本校同意,每年出國日數以累計不

5、超過3星期為限(含例假日),聘期不滿1年者按比例計算。超過3星期部分,除有特殊情形經簽准者外,一律核實扣發工作酬金。因國科會經費未核定慰勞假補助費,爰擬排除渠等人員不適用該辦法之得酌予發給慰勞假補助費相關規定。參、三、講座及客座人員除原申請書已載明兼職事項,不得於本校或其他單位兼任教學及其他工作;博士後研究人員應從事研究,不得兼任任何其他教學及工作。參、三、應聘人兼任其他工作應經本校同意,每週不得超過4小時。依國科會100年1月10日臺會綜一字第1000003187號函修正。參、四、應聘人在受聘期間如有違背應履行之義務或相關規定者時,經本校查證並依

6、相關法令規定處理後,將處理結果函報國科會。參、四、應聘人在受聘期間如有違背應履行之義務時,經本校函報國科會,查證後得撤銷或終止補助,並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處理。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第九點第三項規定修正。參、六、應聘人因參與研究所產生之研發成果,其歸屬、管理及應用,應依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參、六、應聘人研究計畫衍生之成果,如發展為專利權、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其歸屬應依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第十五

7、點規定修正。國科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聘約壹.參與研究計畫名稱:,非經核准不得隨意變更。貳.國科會補助事項:一、教學研究費:月支新台幣元整(自聘期內實際到職之日起補助,並由本校依照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按月扣繳所得稅。應聘人辦理所得稅之申報時,計畫執行單位應予協助)。二、機票費:由居住地至目的地最直接航程之往返機票。補助對象為應聘人及其配偶與直系親屬二人,特聘講座及講座教授補助往返商務艙機票,客座人員及博士後研究人員補助往返經濟艙機票;機票費之補助以一次為限,續聘者或已獲得國內其他單位之旅費補助者不再補助。機票費補助應檢具機票存根正本及購票證明報銷請款。

8、票價超出機票補助金額表定額補助標準者,其超出之機票費,應自行負擔;低於定額者,以實付金額為補助標準。三、保險費:應聘人若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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