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759066
大小:251.00 KB
页数:44页
时间:2019-08-07
《第4章3 合同的履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三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三、合同履行的规则四、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五、合同的保全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合同的履行,就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内容),全面地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从而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第一,履行是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的行为第二,履行是一个行为的过程第三,履行是合同效力的具体体现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一)全面履行原则——具体表现
2、为,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内容全面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注意:第三人代为履行问题——第64、65条——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
3、责任。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二)协作履行原则——第60条第2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主要表现:(1)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所应承担的义务(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相互关照,互通有无(3)债权人应当以适当的方法接受履行,并为债务人的履行创造必要的条件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三)经济合理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履行原则,又称效益履行原则,它要求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
4、益。主要表现:(1)债务人履行债务应体现经济合理原则(2)债务人应选择最具经济效益的履行方式(3)选择合同履行期应符合经济合理原则的要求(4)债务人提存标的物应符合经济合理原则的要求(5)合同的变更应体现经济合理原则(6)对违约进行补救应体现经济合理原则三、合同履行的规则(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一种情况是,如果欠缺的是合同的标的和数量这样的主要条款的话,则合同不能成立。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欠缺的不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而是质量、价款或者履行的地点、期限、方式等一般条款的话,则不能简单地一概认为合
5、同不成立或无效,而是可以根据一些规则来加以补正。一是,当事人再订立补充协议。二是,适用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三、合同履行的规则(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三是,适用《合同法》规定的补救规则——第62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
6、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③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④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⑤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⑥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
7、方负担。三、合同履行的规则(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合同的履行规则——第63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三、合同履行的规则(三)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规则——第64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
8、责任。三、合同履行的规则(四)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规则——第65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三、合同履行的规则(五)合同提前履行的规则——第71条一是,当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时,债务人可以抛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履行,但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抛弃期限利益而提前履行。二是,当债权人享有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