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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5
《国立台湾大学生命科学院生化科技学系教师评估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院生化科技學系教師評估表(教授、副教授部分)受評估期間:年月至年月填表日期:年月日職稱: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本表98--100學年度適用評估項目與分數評估標準說明自評分數系評分數教學(45%)教學時數(15%)教授8小時副教授9小時符合評估標準者,得15分;不足者每少一小時扣3分。教學效果(15%)校教學評鑑值以三學年校教學評鑑值之平均數乘以3。(無評鑑分數者,由所依校表格辦理後送系主任)指導研究生(15%)人數每年每指導一名研究生計1.5分。研究(45%)學術論文、專利及研究計畫(45%)三篇(
2、學術論文)1.符合評估標準者,得30分。2.其餘學術論文每多一篇加10分;每一項專利、技轉加4分。執行委辦研究計畫、產學合作或建教合作計畫,每ㄧ計畫加2分。服務(10%)参與工作服務項目(10%)三項1.每學年至少應有一項具體之校內服務事蹟始得計分。2.有具體事蹟者每項計1分,擔任主任委員或召集人計2分。3.教科書加2分,其他專業書籍加1分。合計教學、研究、服務三項分數總分備註70分以下視為不適任或不合標準說明︰一、客觀標準︰1.教學時數為三學年內每學期每週平均授課時數。2.學術論文以前次評估或聘任之後五年內(含起算年整年)經具有審查制度所審查通過之學術論文為限(符
3、合評估標準之三篇論文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3.服務以參與系內、校內及校外(校外限學術性項目)之服務相關項目;需以專業性質為準,並需具體說明,如:學會工作、系院校或政府委辦工作、主辦國內外學術活動或會議。二、自評︰由教師先對自己的整體表現加以評定,填於自評欄內。三、系評︰由教師評估小組對該教師的自評及整體表現加以評定。四、行政主管之教學時數按照抵免學分辦法辦理。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院生化科技學系教師評估表(教授、副教授部分)受評估期間:年月至年月填表日期:年月日職稱: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本表自101學年度開始適用評
4、估項目與分數評估標準說明自評分數系評分數教學(45%)教學時數(15%)教授8小時副教授9小時符合評估標準者,得15分;不足者每少一小時扣3分。教學效果(15%)校教學評鑑值以三學年校教學評鑑值之平均數乘以3。(無評鑑分數者,由所依校表格辦理後送系主任)指導研究生(15%)人數每年每指導一名研究生計1.5分。研究(45%)學術論文、專利及研究計畫(45%)三篇(學術論文)1.評估期間內至少需發表一篇該期間內曾排名該領域前40%之SCI期刊論文計30分。2.其餘學術論文每多一篇加10分;每一項專利、技轉加4分。執行委辦研究計畫、產學合作或建教合作計畫,每ㄧ計畫加2分。
5、服務(10%)参與工作服務項目(10%)三項1.每學年至少應有一項具體之校內服務事蹟始得計分。2.有具體事蹟者每項計1分,擔任主任委員或召集人計2分。3.教科書加2分,其他專業書籍加1分。合計教學、研究、服務三項分數總分備註70分以下視為不適任或不合標準說明︰一、客觀標準︰1.教學時數為三學年內每學期每週平均授課時數。2.學術論文以前次評估或聘任之後五年內(含起算年整年)經具有審查制度所審查通過之學術論文為限(符合評估標準之三篇論文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3.服務以參與系內、校內及校外(校外限學術性項目)之服務相關項目;需以專業性質為準,並需具體說明,如:學會工作
6、、系院校或政府委辦工作、主辦國內外學術活動或會議。二、自評︰由教師先對自己的整體表現加以評定,填於自評欄內。三、系評︰由教師評估小組對該教師的自評及整體表現加以評定。四、行政主管之教學時數按照抵免學分辦法辦理。國立臺灣大學生命科學院生化科技學系教師評估表(助理教授、講師部分)受評估期間:年月至年月填表日期:年月日職稱: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本表98-100學年度適用評估項目與分數評估標準說明自評分數系評分數教學(45%)教學時數(15%)助理教授9小時講師10小時符合評估標準者,得15分;不足者每少一小時扣3分。教學效
7、果(15%)校教學評鑑值以三學年校教學評鑑值之平均數乘以3。(無評鑑分數者,由所依校表格辦理後送系主任)指導研究生(15%)人數每年每指導一名研究生計2分。研究(45%)學術論文、專利及研究計畫(45%)一篇(學術論文)1.符合評估標準之該篇論文,得35分。2.其餘學術論文每多一篇加10分;每一項專利、技轉加4分。執行委辦研究計畫、產學合作或建教合作計畫,每ㄧ計畫加2分。服務(10%)参與工作服務項目(10%)三項1.每學年至少應有一項具體之校內服務事蹟始得計分。2.有具體事蹟者每項計1分,擔任主任委員或召集人計2分。3.教科書加2分,其他專業書籍加1分。合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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