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税收体制

中国财政税收体制

ID:40419102

大小:566.56 KB

页数:75页

时间:2019-08-02

中国财政税收体制_第1页
中国财政税收体制_第2页
中国财政税收体制_第3页
中国财政税收体制_第4页
中国财政税收体制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财政税收体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国财政税收体制 回顾、评价与展望第一部分财政体制改革历史回顾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1、1950-1952年,高度集中型“统收统支”财政体制。特征:地方财政收入如数上缴中央财政,地方所需要的财政支出基本上由中央全额拨款,地方财政收支之间不发生直接关系。原因:抑制恶性通货膨胀;恢复国民经济;保证抗美援朝战争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2、1953-1979年,“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型财政体制。特征:以中央集权为主,适度分权的财政体制。地方预算的收支管理权限很小,不能够构成一级独立的预算主体。原因:适应国

2、内政治、经济形式发展的变化,实行中央、省、县三级财政管理和分类分成、总额分成的收入划分模式,让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有所松动,但是集权特征没有改变,中央和地方“吃大锅饭”。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3、1980-1993年,“分灶吃饭”为标志的“分级包干”型财政体制。原因:打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同“吃大锅饭”、中央集权过度的局面。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1)1980-1984年,“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并以1979年的收支预算为基数,地方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

3、节余部分上缴;地方财政收入小于支出的赤字部分由中央财政进行调剂或补助。分成比例和基数一定五年不变,在此期间,地方财政可以多收多支,自求平衡。1980-1984年目的:调动地方增加财政的积极性对十五个省、区,中央将全部财政收入划分成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三个部分,共享收入的80%归中央,20%归地方。其它省、市、自治区实行定额上缴、定额补贴或保留老体制的做法。除个别税种(如关税)之外,所有财政收入由地方负责征收,但所有的税基、税率和上缴利润的办法均由中央确定。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

4、2)1985-1987年,“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和1980年财政体制主要区别在于:收入划分方法由分类改为分税法,即在两步利改税后的税种设置范围内,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1985-1987年1985年,中央决定在划分收支的基础上,对各地方实行不同的分配办法即凡地方固定收入大于地方支出者,实行定额上缴,凡地方固定收入小于地方支出者,中央确定一定比例留给该地方部分共享收入,若地方固定收入和全部共享收入全部留给地方仍不抵其支出,中央实行定额补贴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3)19

5、88-1993年,进一步改进原包干方法1988年,中央决定实行一种新的承包体制。这个体制包括六种不同的办法,分别适用于六类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1988-1993年全国39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有37个地区分别实行不同形式的财政包干办法,即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额递增包干、定额上解、定额补助等六种方法。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对“分灶吃饭”为标志的“分级包干”型财政体制的评价深度和广度都是建国来财政体制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虽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突破“

6、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但是对原体制也有实质上的突破:在收入划分上引入了分税法,改变了以往企业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方法,为真正实施分税分级式(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积累了实践经验。我国财政体制的演化进程4、1994-今,分税制财政体制。原因:打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同“吃大锅饭”、中央集权过度的局面。深度和广度都是建国来财政体制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虽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突破“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但是对原体制也有实质上的突破:在收入划分上引入了分税法,改变了以往企业按照行政隶属

7、关系划分收入的方法,为真正实施分税分级式(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积累了实践经验。分税制的主要内容(1)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关税、消费税、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中央税营业税(不含各银行总行、铁道部门、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地方税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共享税分税制的主要内容(2)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范围确定相应的支出范围中央财政:国家安全、外交、中央国家机关经费(国防费、外交和援外支出),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地方

8、财政:本地区政权运转支出,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支出(地方行政管理费、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等)分税制的主要内容(3)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确定基数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税收和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情况,核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的返还基数。1994年以后,中央对地方财政税收返还数额在1993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增长率按照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决定。即上述两项税收每增长1%,中央对地方返还就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