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调查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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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调查企业挑战与启示税总办发[2014]146号文剖析中税咨询上海办公室2014年11月议程税总办发[2014]146号概述发文背景核心内容税务影响企业如何控制及规避税务风险如何降低企业转让定价风险管理如何规范企业非贸付汇流程安排未来反避税发展方向以及应对建议问答关于我们2一、税总办发[2014]146号概述3发文背景2012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在联合国公布的《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操作手册》讨论稿中发表了《中国实践篇》,公开表明中国税务机关会关注中国公司向海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的定价合理性。2014年4月,税务总局与联合国税务委

2、员会的内部交流中,对于关联企业之间收取管理费和服务费提出了比OECO操作指南更为严格的观点。2014年6月,国税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在参加国际税务研讨会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外母公司向中国子公司收取服务费的调查,并在受益、必要性、重复性、价值创造、补偿性和真实性六个方面对交易的合理性进行测试。2014年7月,税总办公厅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外支付大额费用反避税调查的通知》(税总办发【2014】146号,以下简称“146号通知”),要求地方税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关联费用支付的税收征管力度,防止企业通过对外支付费用转移利润,必要时应启动特别纳税调整立案程序。

3、2014年8月,国税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公告【2014】54号,以下简称“54号公告”),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的工作程序、企业的权利义务以及企业自行调整补税的相关问题。4核心内容调查目的5调查对象重点关注向避税地等低税国家和地区的支付2004-2013年向境外关联方支付服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企业全国范围防止企业通过对外支付费用转移利润核心内容(续)6调查内容服务费因接受股东服务而支付的股东服务费因服从集团统一管理而支付的集团管理服务费因接受境内企业自身可以完成或已由第三方提供的重复服务而支付的

4、服务费因接受与境内企业自身所承担的功能和风险无关,或者虽与所承担的功能和风险有关,但与其经营不匹配,不符合其所处经营阶段的服务,而支付的服务费对于接受的服务与其他交易同时发生,且其他交易价款中已包含该项服务的费用,不应再重复支付服务费特许权使用费向避税地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向不承担功能或只承担简单功能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境内企业对特许权价值有特殊贡献或者特许权本身已贬值,仍然向境外支付高额特许权使用费核心内容(续)审核要点及措施146号通知强调,各地税务机关应该通过分析交易是否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来确定对外支付费用的合理性,并有可能启动特别纳税调整立

5、案程序。7合理商业目的经济实质对外支付费用的合理性特别纳税调整税务影响税务机关可能采用的分析方法-服务费税务总局提出的六项测试可能会成为基层税局审核集团内服务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分析方法六项测试具体包括:受益性测试:服务活动中哪一方受益更多必要性测试:服务接受方是否需要该服务重复性测试:服务(如管理决策审批),是否存在重复性或是股东行为价值创造测试:是否真正创造了可辨识的经济或商业价值补偿性测试:服务是否已通过关联交易定价或其他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偿真实性测试:服务提供是否真实8税务影响(续)税务机关可能采用的分析方法-特许权使用费与服务费不同,特许权使用费更多的涉

6、及无形资产,而涉及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或实质控制权的关联交易一直是国内反避税领域的热点和难点。一般而言,税务机关更加重视特许权使用费的定价的合理性。146号通知则进一步强调了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境外企业的所在地、承担的功能风险,以及境内企业对该特许权的贡献,同样应进行重点考量。因此,税务机关可能会采取功能风险分析、可比性分析等方法对企业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进行测试,并对该特许权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进行评估。9税务影响(续)税务机关潜在的关注角度总体而言,服务费及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以及股息分配系外国总公司及其关联方从中国子公司获取现金流的主要渠道。由于股息的分配须

7、满足若干限制条件(如必须将所有亏损弥补完毕后才能进行股息分配,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须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等),对外支付服务费及特许权使用费常被作为汇出现金的主要渠道,且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税收杠杆。因此,对外支付的大额服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在税收稽查中被重点关注。根据146号文提及的关注重点,一般而言,具有商业实质和能够有效证明其合理性是关联方费用的基础,任何不具有商业实质以及不能有效证明其合理性的费用在对外支付时将会面临困难。10税务影响(续)特别纳税调整立案程序的实施146号通知要求对于避税嫌疑明显的企业,税务机关应启动特别纳税调整立案程序。而随后发布的税

8、总2014年第54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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