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行政审批项目业务手册编写框架及编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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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SZN-1100147000-2018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办事指南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8月10日发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昭通市行政区域内《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要求管理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以实施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初级、中级)许可申请。二、设立及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

2、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发〔2010〕2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157号)附件2第4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设立审批。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三、实施

3、机关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市级社会组织、企业的申请审批。四、办件类型承诺件。五、许可条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立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分筹设和正式设立两个阶段。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正在建设的,可以先申请筹设,待建设完成且达到设置标准后,可申请正式设立学校。民办培训学校筹设期不超过三年。批准筹设的民办培训学校在筹建期间,不允许招生。25(一)设立1.设立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情形,予以批准。(1)具有与所培训工种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培训教师;(2)具有与所培训工种相适应的固定培训场所及条件,并符合消防安全法定

4、条件;(3)具有满足所培训工种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理论教学、实操训练设施设备;(4)具有符合要求的专职校长;(5)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6)具有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7)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8)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9)具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10)申请工种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工种。(11)拟批准的学校名称不重名。(12)实地核查结论合格;2.设立不予批准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予以批准。(1)不具有与

5、所培训工种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培训教师;(2)不具有与所培训工种相适应的固定培训场所及条件,并符合消防安全法定条件;(3)不具有满足所培训工种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理论教学、实操训练设施设备;(4)不具有符合要求的专职校长;(5)不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6)不具有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少于教师总数的1/4;(7)不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8)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不符合国家职业标准;25(9)具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10)申请工种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工

6、种。(11)实地核查结论不合格;(12)在1个月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二)分立1.分立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情形,予以批准。(1)申请分立的被许可人有主办单位的,主办单位同意分立;(2)分立后的两家职业培训机构新使用的名称与其他机构无重名;(3)分立后的两家职业培训机构均具有与所培训工种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培训教师;(4)分立后的两家职业培训机构均具有与所培训工种相适应的固定培训场所及条件,并符合消防安全法定条件;(5)分立后的两家职业培训机构均具有满足所培训工种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理论教学、实操训练设施设备;(6)分立后的两家职业培训机构均具

7、有符合要求的专职校长;(7)分立后的两家职业培训机构均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8)分立后的两家职业培训机构均具有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9)分立后的两家职业培训机构均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10)分立后的两家职业培训机构均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11)分立后的两家职业培训机构均具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12)分立后的两家职业培训机构的工种总和等于或小于未分立前的工种。2.分立不予批准的情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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