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

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

ID:40355045

大小:22.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31

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_第1页
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_第2页
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_第3页
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_第4页
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阳府函〔2016〕462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阳江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2日—8—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6〕389号)的部署,为做好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依托广东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2、公示系统(广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2016年底前,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将各部门涉企信用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对外公示,形成覆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全方位信息,加强协同监管,落实信用惩戒,增强监管合力。二、信息归集(一)信息归集部门。参照省级部门名单确定我市对应信息提供部门,市、县没有直接对应部门的,由市、县政府根据工作职能分工确定对应的政府部门。(二)信息归集内容。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和要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由工商部门涉企信息和其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

3、两部分组成。1.—8—工商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内容。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及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2.其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依据相关规定建立的对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并公示的“黑名单”以及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等信息。(三)信息归集方式。根据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我市涉企信息采取以下方式归集上报:直接通过由省工商局开发的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以在线录入、批量导入、数据接口等方

4、式作为应急补充和过渡交换通道,向公示系统上传、更新相关涉企信息,并记于企业名下。市、县政府部门应遵守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的运行规则。账号申领管理由市、县工商部门负责。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成并实现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连通后,市共享平台向省共享平台交换共享有关信息,由省共享平台向省工商局推送。三、信息公示—8—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规定,于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按照确定的归集方式归集至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由工商部门统一记于企业名下并于20个工作

5、日内(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归集信息至工商部门的7个工作日)通过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各地、各部门要对公示的涉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区分涉密信息和非涉密信息,依法对涉企信息的采集、共享、使用等环节实行分类管理。要引导利益相关主体、消费者、新闻媒体查询使用企业信息。四、信息应用(一)做好“双告知”工作。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履行“双告知”职责,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组织开展对申请人和审批部门的告知工作,2016年底前落实构建“双告知”工作机制。1.告知申请人。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时,工商部门要根据已公布的《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

6、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其登记申请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审批部门的审批后方可经营,并由申请人作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2.—8—告知审批部门。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后,各级工商部门要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共享至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各同级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在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通过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关键字或成立日期等方式检索查询,获取相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依法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后置行政许可,履行审批和行业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二)加强企业信用联合惩戒。各地、各部门要及时从省企业信息

7、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下载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名单,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38个部门印发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采购、银行信贷、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劳动用工、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积极运用公示系统的各类企业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信用

8、联合惩戒的相关制度,充分使用公示系统中企业名下信息,促进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五、工作职责(一)各地政府对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负总责,承担主体责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