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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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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魏城小学小卖部竞标方案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开辟创收渠道,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效益,经学校研究决定,引入竞争机制,面向社会发标承包经营,向愿意从事我校小卖部经营者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经营小卖部服务工作。一、学校小卖部竞标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鲜继勇副组长:伏中军组员: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二、鲜校长:介绍学校基本情况。三、招标形式:公开招标四、招标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3、回避原则。五、租赁时间自2015年秋季起至2018年8春季学生放暑假止。六、经营场地:中标后学校现小
2、卖部。七、招标对象:愿意从事我校小卖部工作的人士。八、竞标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7月11日上午12点。竞标时间定于2015年7月11日下午2点九、竞标地点:一楼会议室十、竞标程序及要求:1.竞标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上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并承担在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2.实际经营者需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明。3.学校小卖部经营范围:定型包装食品、文具。不得经营危险玩具及学校小卖部食品流通许可证规定以外的其它项目。4.学校小卖部本次竞标采取的是学校宏观管理,中标者自立经营的
3、方式。学校有权对中标者的经营的物品进行安全、质量检查,中标者应当无条件积极配合,经检查有不合格产品时,学校有权要求中标者停止销售。如果出现不按要求销售不合格产品或超出经营范围,经学校指出仍然不改正的,学校有权中止合同,并全额扣出中标金。5.本次投标采取明标方式。竞标底价为5万元整,每位竞标者投一份的报价不得少于2000元标,最后由出价高者中标,没有中标者学校退还报名费。6.承租者在交清相关费用后持财务室开的票据,方可到总务处签订承包合同。如果在三天内不签订合同,学校不退还报名费。9.招标办法:、学校
4、班子,负责投标方案的制定,招标过程由学校行政、监督委员会具体实施。十一、校方的权利和义务:1.校方提供现有的场所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给中标方自主经营。承包期满后,以上所有设备、设施均归还校方。如有损坏、缺失则照价折旧赔偿。(财产设施、设备在合同签订时另附清单)。2.承包方必须持有经营小卖部各种证件方可经营。3.校方有权对中标方的经营行为、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商品质量、数量、价格、服务质量等进行全天候的监督和管理,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中标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4.中标方若造成重
5、大责任事故,校方有权立即终止其承包合同。十二、中标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中标方在规定的经营场地、经营项目内,自主经营,诚信经营。不能提供烟、酒、危险玩具等销售服务,不得经营自制食品。2.中标方在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方面应服从校方的监督和管理。中标方应按行业标准做好卫生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学校后勤服务部卫生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3. 食品采购卫生规范:小卖部各类食品在固定购货点采购(中标方须向学校交齐购货点的各种证件、资料后)。采购食品不得超过保质
6、期,定型包装食品应有厂名、品名、厂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进口食品要有中文标识。4. 从业人员卫生规范: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不留长指甲、长头发、胡子,不染指甲、戴戒指、耳环。工作时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不能穿拖鞋。 5. 清洁工作卫生规范: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洁工作,每星期,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遇重大检查时,听从学校安排,进行卫生大扫除。7.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疫情、食品中毒工作,一旦发生食品中毒,及时向校方和卫生检疫机构报告,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8、中标方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或
7、上级组织的培训及各类会议。9、用工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每年一次健康检查)、资质证明须交校方备案。10.中标方必须遵守学校安全保卫等有关规定,所用员工不得随意进入校方教室、功能室等。10.中标方在经营期内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费用自理。对经营场地未经校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扩建、装修、装潢。承包期满将所有设备设施完好交还校方验收,若损坏则照价赔偿。自行购置的设备一律自行处理。11.中标方承担承包期间的电费、水费等各项支出。12.中标人独立承担经营活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中标方在承包期内
8、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等。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13.中标方不得擅自将经营场地、设施设备转租转借他人经营使用,更不得抵押、典当、转让。十二、招标工作人员安排表:招标负责人:鲜继勇接受报名人:伏中军开标人:伏中军开标监督人: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魏城镇中心小学201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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