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秦汉与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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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秋战国、秦汉与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邮箱:fazhishi_ye@126.com密码:123456第一节春秋战国法律制度一、社会结构的变动生产力的发展。畜力耕作与铁农具的推广;水利灌溉与农耕技术的提高。开垦“私田”,各国的田制与税制改革。“礼崩乐坏:“王室独尊”与“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迅速沦落为“大国争霸”和“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在一些诸侯国中,甚至出现了“陪臣执国命”的现象。司马迁:“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二、法律思想的争鸣(一)儒家——孔子的法律思想1、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仁”的多重含义,首先为“爱人”——“亲亲”、

2、“尊尊”2、“礼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3、“德主刑辅”和“以德去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4、人治为政在人,举贤才(二)道家——老子的法律思想1、“道法自然”“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

3、无为而治”“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3、“小国寡民”(三)墨家——墨子的法律思想1、以“兼爱”为核心的法律观“兼相爱、交相利”反对“别相恶、交相贼”。“尚同”、“尚贤”、“非攻”、“节用”、“节葬”、“非乐”2、法律以“为万民兴利除害”为目的3、“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四)法家——商鞅的法律思想1、“不法古,不修今”的变法理论“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

4、于时,修今则塞于势。”“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2、定“分”止“乱”的法律起源说3、法、信、权相结合的“法治”“法者,国之权衡”;“壹赏”、“壹刑”、“壹教”;“任法”、“重信”、“权势独制”4、“以刑去刑”的重刑思想“禁奸止过,莫若重刑”。“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三、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及引起的争论(一)郑国1、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叔向对之的反对意见:“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

5、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2、“郑驷颛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竹刑(二)晋国1、被庐之法2、赵宣子——“常法”3、范宣子制定刑书4、把范宣子制定的刑书予以公布——《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正式公布成文法孔子对之的反对意见:“晋其亡乎!失其度矣”“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三)楚国1、仆(隐)区(匿)法(楚灵王)2、茆门法(楚庄王)(四)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是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结束了法律的秘密操纵状态,破除了旧贵族对法律的专擅垄断

6、,使法律开始具有客观性、规范性和公开性。它打破了“礼治”、“德治”、“人治”传统,剥夺了各级贵族的世袭特权,动摇了宗法等级制度的社会基础,为法家“法治”原则的确立开辟了道路,为中央集权统一国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四、战国时期的法制▲《汉书·刑法志》:“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雄桀之士因势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复,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禽敌力胜,垂著篇籍。当此之时,合(纵)连衡(横),转相攻伐,代为雌雄……世方争于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1.《法经》李悝(公元前455年至公元前395年),魏国人,战国时期著名地主阶级政治家

7、和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魏文侯时,任用李悝为相,实行变法,以求富国强兵。▲《晋书·刑法志》“是时承用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囚》)、《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踰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商君受之以相秦。”(1)《法经》的内容:六篇:《盗》、《贼》、《囚》、《捕》、《杂》、《具》可以分为正律、杂律和减律。 正律指前四篇,主要内容是惩治盗贼。《盗》:关于侵犯官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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