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180902
大小:28.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24
《界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界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有效遏制大班额现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切实保障学位供给,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创造条件。第三条市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主体,负责划分招生学区、制定招生计划;负责制定年度招生细
2、则及日程安排;负责组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负责监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招生登记、入学材料审核等具体工作。第四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划片就近免试招生”是落实“就近入学”法律规定的具体措施,是均衡配置生源的重要手段。“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就是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布局及学位供求状况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学区,学校严格按招生学区范围实施招生。第五条合理划定、适时调整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城区以街道为界,兼顾社区居委会辖区划分学校招生学区;农村学校由各中心学校
3、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分招生学区。划分前应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常住及流动人口、学龄人口,学校学位等基础数据。每所学校的招生学区范围应以文字说明和图形等形式予以公布。有新建、改扩建、撤并学校、生源变化时,学校招生学区应作适当调整。第六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原则:(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二)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的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
4、为依据安排就近入学。(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第七条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招生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视为符合“两个一致”入学原则。第八条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基本程序:(一)教育行政部门划分或调整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二)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并发布学校招生计划;(三)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四)学校接受学位申请并审核相关材料;(五)学校公示招生录取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六)新生报名入学,学校注册学籍;(七)学校向教
5、育主管部门报送招生结果与招生总结。第九条在城区申请学位须提供的材料:1.常住居民子女申请学位须提供如下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就读七年级(初一)的学生还应提供小学毕业证明;(4)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须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农民工进城、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子女申请学位须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6、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就读七年级的学生还应提供小学毕业证明;(6)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借读与转学。坚持无正当理由不借读或转学的原则。因父母(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招生学区迁移,到原学校就读路途较远,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借读或转学。在行政区划内跨招生学区借读或转学的,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按学籍管理规定
7、办理相关手续后入学。跨行政区划迁移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证明,经流入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入学。由学生或家长个人自行转学或跨学区就读的,不经教育局批准所造成的后果(包括不办理学籍及毕业证明和升学)责任自负。第十一条跨学区就读招生的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新生实行“幼升小、小升初‘两个脱钩’”。就读幼儿园与就读小学脱钩,完成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应到户籍与居住地所在的招生学区就读小学;就读小学与就读初中脱钩,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到户籍与居住地所在的招生学区就读初中。坚持无正当理由不跨学区招生的原则,确保绝大多数适龄儿童、少
8、年就近入学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