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津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津

ID:40178279

大小:40.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24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津_第1页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津_第2页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津_第3页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津_第4页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津_第5页
资源描述: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津财金〔2007〕13号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二○○七年十月十七日《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根据《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为保证各项政策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办法。一

2、、总部经济(一)《优惠政策》所称新设立的企业总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2.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人民币,含本数,下同);3.辖区以外投资者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不低于50%,并且辖区以外主要投资者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或净资产不低于6亿元;4.在辖区以外有3个以上投资控股企业。(二)《优惠政策》所称新设立的企业地区总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30亿元,并且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总额不低于2亿元;3.在

3、中国境内外有3个以上投资或者被授权管理的企业。(三)《优惠政策》所称新设立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如果设立时不能同时具备条件的,可以在同时具备条件后,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四)《优惠政策》所称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聘任的境外、国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部聘用的部门副职以上或地区总部聘用的副职以上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五)《优惠政策》所称新设立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金融业(一)《优惠政策》所称金融企业,包括金融机构、金融企业总部核心业务部和金

4、融服务外包机构。金融机构,是指在本市注册具有银监、保监、证监会(局)颁发金融许可证的总行(总公司)、分行(分公司)。涉及金融创新的机构可参照此类金融机构执行。金融企业总部核心业务部,是指由金融企业总部授权在本市新组建运营并缴纳各项税款的全国性或区域性核心业务部。金融服务外包机构,是指在本市运营的区域性金融后台营运中心,包括资金营运中心、信用卡中心、票据中心等经营类业务营运中心和客户服务中心、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灾备中心、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中心等管理类、服务保障类业务营运中心。(二)《优惠政策》所称金融企业在本市规划的金融区和金融后台

5、营运基地内,新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三)《优惠政策》所称金融企业连续聘用二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2006年1月1日后新设立金融企业自辖区以外聘用的,具有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长、副行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四)《优惠政策》所称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的专业培训,是指境内、外金融业权威机构或著名高校举办的与本行业有关的各种非学历培训。三、物流业(一)《优惠政策》所称在滨海新区内新设立的大型分拨、配送、采购、包装、期货交割库、仓储、专业运输

6、物流企业及专业物流服务类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2.辖区以外投资者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不低于50%;3.仓储企业自有仓储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二)《优惠政策》所称贷款利息补贴,按照贷款合同签订之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四、中介服务业(一)《优惠政策》所称新设立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资产评估事务所)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2.经国际或国内行业协会认定,在同行业中具有广泛知名度,近三年行业协会综合评价排名在全国前30位;

7、3.会计师事务所须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4.资产评估事务所须具有证券业务资格。(二)《优惠政策》所称新设立的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是指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公司或机构。(三)《优惠政策》所称大型金融租赁企业,是指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的企业。(四)《优惠政策》所称货币经纪公司、国际保理公司,以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和资信管理公司等企业,是指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或企业。(五)《优惠政策》所称为我市鼓励产业提供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机构,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为我市电子信息、汽车、医药、化工、冶金、新能

8、源及环保等6大支柱产业以及金融业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机构。(六)《优惠政策》所称新设立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补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