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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4
《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稿)·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1-10-17 来源:市住房保障局 [打印][关闭][收藏] 字号:【大中小】一、关于一般申请人的申请条件问题政策原文:申请对象的条件及认定(一)一般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1、户口。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2、住房。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3、收入。取得《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和《长
2、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条文解读:一般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⑴落户长沙市满5年⑵已婚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⑷无房或住房困难⑸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⑹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⑺收入符合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条件⑻取得外地无房和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1995年以后从外地迁入长沙的)二、关于落户满五年及已婚的家庭认定问题政策原文: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条文解读: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申请
3、人是指申请人及配偶中任何一方落户长沙市满5年就符合条件,而不是申请家庭的所有成员落户长沙市都要满5年。2、根据2010年8月6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已婚家庭才能申请住房保障,而年满30岁以上的未婚人员在结婚之前暂不能申请。3、关于单亲家庭是指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家庭。三、关于落户时间的认定问题政策原文:“(二)关于落户时间的认定1、落户时间以公安部门户籍档案资料记载的迁入时间为准。2、原户籍在长沙市城区以外,因在本市攻读大中专以上学历将户口迁入本市且毕业后落户本市的,其落户时间可从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之日起计算。户籍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提
4、供集体户籍证明。3、因工作调动、读书或劳动教养、服刑,户口迁出本市后又迁回本市的,户籍登记时间可连续计算。“条文解读:此条就落户时间的认定作出规定。落户时间认定的标准以公安部门户籍档案资料记载的迁入时间为准。因读书、服刑、工作调动等原因迁出本市后又迁回本市的,其落户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在市内五区范围内迁移的。其落户时间也可以连续计算。四、关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的认定问题政策原文:“(三)关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的认定1、无房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我市无房屋产权登记记录(含已核发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已进行房屋产权预告登记房屋)且无事实拥有房屋(含实际拥有房屋产权但暂未办
5、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和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房屋);(2)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3)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4)1995年以后,户籍从外地迁入长沙城区的,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明。2、住房困难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2)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3)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4)1995年以后,户籍从外地迁入长沙城区的,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
6、状况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明。”(5)为避免申请人正在购买商品房(尚未办理正式房屋产权登记备案手续的),同时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情况发生,采取全程动态审核机制,即在申请环节通过本人诚信承诺中予以明确,在受理、审核、核准、审批发证及货补资金发放等不同阶段查核其有无房产记录情况,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条文解读:此部分就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的认定作出规定。1、无房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实际无房且在我市无房屋产权登记记录(含过去所有的房产交易记录);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1995年以后,户籍从外地迁入长沙市城区的,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
7、出具的无房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明。2、住房困难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不仅计算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现有住房建筑面积,而且还要计算其过去所有的房产交易记录);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1995年以后,户籍从外地迁入长沙市城区的,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明。3、外地无房和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是指县级以上(含)房屋产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县级以上(含)房改部门出具未享受房改的证明,其中住房是指城镇住房(不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五、关于住房保障家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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