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171618
大小:37.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24
《北京林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北京林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学院和教师:为促进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规范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北京林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现面向全校征集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至tianzk@bjfu.edu.cn。征集截至时间:2010年12月15日。科技处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北京林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2、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下面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学校所属单位或个人,承担国家、地方和企业项目或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条件以及执行学校任务所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工艺、方法、设计、产品、材料等。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属于学校。完成以上成果的课题组和个人在本办法中统称为成果完成人
3、。第三条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包括科技成果的后续试验、开发、完善和科技成果的转让、产业化;本办法所称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科技成果的转让和产业化,即可商品化的科技成果从科研领域转移到生产领域,从知识形态转变为物质形态,从成果持有者转移到社会需求者,从而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实际生产中,实现其使用价值和价值,并获得预期收益的活动或过程。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协调集体和个人利益。第五条学
4、校对科技成果转化实行统一管理。学校科技处是是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是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和认定和管理机构,确认成果的权属并审批、签署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具体职能由学校科技成果推广中心执行(隶属科技处)。任何个人或学院、系、所以北京林业大学的名义对外签定科技合同均是侵权行为,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资产经营公司是受托代表学校实施科技成果自主经营或合作开发的实体单位,其主要职能是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让,孵化科技企业,创办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企业,统筹管理、整合资源,推进学校科技
5、产业化工作。成果完成人所在单位协助督促实施,应大力支持和配合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第六条学校鼓励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支持成果完成人直接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自筹资金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联合企业开发科技成果等多种形式的科技转化活动。学校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七条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一)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二)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作价投资,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三)自行投资实施转化。第八条科技成
6、果转化合同签订的相关程序(一)在学校主管部门领取科技成果转化申报表。(二)由成果完成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与成果需求单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协议文本(合同)初稿。在商定协议时,原则上应确保科技成果转让成本(指履行转让程序所必需的费用)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40%。(三)协议文本(合同)及申报表报经成果完成人员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并签署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成果完成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以确保我校信誉和维护我校正当权益。成果完成人员所在学院要认真组织、督促实施,确保合
7、同的完成。成果转化合同签署过程中,视情况可委托资产经营公司组织成果完成人和所在单位对拟转化的科技成果“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必要时可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以供转让或入股定价时参考。转化时的成交价原则上不低于评估值。第九条与中国境外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首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科技成果的价值进行评估。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对外合作,涉及国家权益或秘密事项的,须依法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第十条经由资产经营公司进行自主投资或联合开发实施转化的,经授权后由资产经营公司与成果完成人协商制定转化
8、方案并组织实施。(一)资产经营公司、成果完成人及所在单位共同参与与成果受让方的谈判,制定转化方案,拟定转化合同。(二)学校委托并授权资产经营公司与成果受让方签署合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对外签订转化合同,合同经资产经营公司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三)合同生效后,成果完成人应自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义务,保障科技成果转化顺利实施;资产经营公司、相关院系应认真组织、督促落实,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四)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意外和纠纷,成果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