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4_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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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

2、条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第三条本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使用。第四条公司应按照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第二章募集资金存储第五条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第六条募集资金专户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

3、,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并在公司申请公开募集资金或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将该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及材料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第七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第八条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一)公司应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二)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有变动,公司应及时向保荐人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三)

4、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四)保荐人有权随时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五)公司和保荐人的违约责任。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人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第三章募集资金使用第九条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

5、募集说明书承诺的资金投向和计划使用,如用于补充资本金,由公司根据经营权限进行使用;如用于具体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应按本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第十条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开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报告董事会。第十二条若募集资金用于具体投资项目,则该募投项目应按照公司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

6、划进度完成,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计划财务部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若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如有):(一)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2(三)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四)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确因不可抗力导致募集资金不能按预期计划使用时,公司必须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

7、并公告。第十三条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第十四条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

8、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第四章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第十五条公司不得随意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如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应依照法定程序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六条若募集资金用于具体投资项目,当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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