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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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源县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生手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保证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全体实习管理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要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

2、于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  第二章 教学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要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目标与教学大纲,安排以任务为驱动、项目为导向、以提高学生技能与素质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工作。  第五条在学校、企业双方商定下,根据专业技能训练和就业导向要求,各专业应制订详细的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教学大纲,包括顶岗实习课程目标、教学任务书、顶岗实习指导纲要等,毕业设计(论文)可以结合顶岗实习的岗位技能训练任务完成。  第六条各专业顶岗时间要达到半年以上,专业对口顶岗率达到80%以上。在顶岗实习中,学生至少完成一套

3、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和达到考核要求的其它训练项目。  第七条根据企业提供岗位的季节性和时间性,各专业以适应企业要求为出发点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进度,结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时间和内容安排开展顶岗实习教学,因为企业方面生产或者工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顶岗实习计划,须经系部同意,教务处批准,更改计划后的顶岗实习在内容上必须符合顶岗实习教学大纲要求。  第八条顶岗实习单位的落实原则上由学校安排。若因为工位、就业等问题、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在确认指导教师(含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前提下经班主任同意后报学校审核批准。  

4、第九条在顶岗实习中,学生不仅要接受岗位技能的训练,还要接受和学习实习单位管理制度、企业文化、行业标准,接受实习单位和学校双重制度管理。  各专业要积极运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组织学生成立学习小组,利用通讯、网络或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教学指导,为学生辅导答疑。  第十条加强对顶岗实习教学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并搜集相关教学信息,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引入实习单位评价教学质量的机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形成持续改进的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第十一条在学制和学分管理上,采用

5、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管理办法适应顶岗实习的要求。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写实习日记、进行总结。在顶岗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含学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要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总结、考核、评比(见附件),对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学生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顶岗实习成绩考核由平时工作表现(包括出勤、平时纪律等)、工作日志、实习单位考核、实习报告四部分综合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依次为30%、20%、30%、20%。  成绩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等级以上者获得学校、企业可以签发工

6、作经历证明,并纳入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对在顶岗实习期间违犯学院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视其情节,按《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按国家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第三章顶岗实习组织  第十四条顶岗实习坚持学校管理和顶岗实习单位管理相结合,以学校管理为主的原则,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和共同管理。  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由实训中心负责协调,具体工作由学生所在班级落实,并成立由培训部主任、实习单位管理人员、专业

7、带头人、学生工作负责人、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顶岗实习指导小组,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六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要安排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兼职教师组成实习指导教师,以学校指导教师为主。  兼职教师由学校聘请顶岗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担任,保证每名学生有对应的实习单位兼职教师负责。  校内指导教师遵循“学生顶岗实习、老师顶岗锻炼”的原则安排。年青老师或者没有企业经历的指导老师在带队期间,执行挂岗训练制度。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维护学生的利益,帮助学生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第十七条实

8、习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职责为:  (一)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指导学生临时党、团组织活动。  (二)督促学生认真履行日常行为规范,负责做好实习期间的考勤、考核和记载。  (三)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情况,配合学院共同研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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