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务与会计》ppt课件

《工会财务与会计》ppt课件

ID:40118601

大小:425.55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9-07-21

《工会财务与会计》ppt课件_第1页
《工会财务与会计》ppt课件_第2页
《工会财务与会计》ppt课件_第3页
《工会财务与会计》ppt课件_第4页
《工会财务与会计》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工会财务与会计》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工会财务与会计一、《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会经费的规定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三、《工会会计制度》四、《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一、《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工会经费的规定1、工会经费的性质。劳动价值说,开展活动的物质保障。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使用方向----为职工服务和开展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工会经费的来源(1)会员会费。由基层留用,标准0.5%,奖金津贴补贴不缴,离退休人员、特殊困难的经小组、基层同意暂免;(2)行政拨交工会经费;(3)事业收入;(4)补助;(5)其他收入关于行政拨交工会经费20

2、01年新修改的《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计拨工会经费的前提,建立工会组织;2、计拨工会经费的标准,2%;3、计拨工会经费的主体,单位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4、计拨工会经费的时限,按月拨缴的规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解释《1998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及问答》单位从业人员:各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

3、、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个个人的劳动报酬。(2)计件工资: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致富的劳动报酬。(3)奖金: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

4、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个职工的物价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对于新出现的一些补贴项目(如住房补贴、电话补贴、伙食补贴等),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自[1992]80号文),住房补贴或房改补贴均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1998年新增指标解释》中指出电话补贴、伙食补贴等实际上是发给职工的岗位津贴或补贴,因此应计入工资总额。市总工会、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工会经费专项收据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济工[2005]48号文规定: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

5、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执行,工资总额范围内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含住房补贴)等均计算在内。3、筹备金问题。全国总工会规定未建工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筹备金。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用于工会筹建工作,开专用收据。筹备金税前列支。4、支付令问题。《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

6、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确认“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 拒不拨缴工会经费”以司法实践和工会会计理论界观点:1、计拨工会经费的时限,未按月拨缴。连续3个月,全年累计6个月。2、工资已发放“拖延或者拒不拨缴”视为“无正当理由”(“正当理由”未发放工资)。3、经多次催缴“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以上3个条件同时具备,且有证据,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中适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依照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

7、请支付令的,由被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条人民法院根据工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受理工会提出的拨缴工会经费的支付令申请后,应当先行征询被申请人的意见。被申请人仅对应拨缴经费数额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无异议部分的工会经费数额发出的支付令。第七条对于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会组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5、工会经费审查问题。《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的使用依法接受国家监督(主要指财政、审计部门)。《山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规定,上级工

8、会有权对下级工会所在单位拨缴工会经费情况进行检查,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两个法规的区别与联系。区别,《工会法》讲工会经费的外部监督(工会内部监督有经审委、办),《山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讲工会组织对单位监督。联系,国家和上级工会组织对涉及工会经费方面有监督权。国家财政、审计、国税、地税实施外部监督有利于工会会计制度的落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