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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11-0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任进教授、博导任进教授、博导、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央“马工程”专家、人力资源部师资库专家简历:1991-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81-198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8-1991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1994-1999年兼美国世达(SKADDEN)律师所法律顾问研究方向:政府与宪法、国家机构和行政组织法、地方制度、政府间关系、公务员法、港澳基本法等独著:《行政组织法教程》(人大版21世纪法
2、学教材2011)《比较地方政府制度》(北大版21世纪政治学教材2008)《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讲座》(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联系方式:13661129789;8610-68928202jin.ren@163.com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基本问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事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行政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义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一)食品安全法的有关问题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键入文本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
3、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7条)1.食品安全法一、食品安全事故基本问题2009年7月20日国务院制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二)食品安全事故有关问题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1.食品安全等相关概念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
4、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一)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键入文本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10月5日修订)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
5、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国务院组织制定应急预案二、应急预案与事后通报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分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3.应急预案的内容舆情信息警示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食品生产
6、经营企业的义务(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报告和通报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键入文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安监管部门报告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的法定义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
7、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2.有关监管部门通报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县级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应急预案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及时通报同
8、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源性疾病: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4.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的职责(一)应急处置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键入文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和采取措施三、食品安全事故行政措施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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