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贷款提前还贷风险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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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抵押贷款提前还贷风险管理研究作者:高山;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发表于《深圳金融》2008年第4期  近年来,我国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处于高速增长和发展的阶段,在中央银行连续多次提高存贷款利率的情况下,住房抵押贷款客户提前还贷的现象明显增加。有的银行为应对这种变化,出台了对提前还贷客户收取违约金的措施。在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开放,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商业银行急需强化管理理念,丰富管理手段,以应对住房抵押贷款提前还贷风险。  一、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分析  1.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是国际惯例吗?目前,美国有35个州的法律禁止或限制收取提

2、前还贷违约金,正是这些法律以及贷款机构之间的竞争,使大部分传统贷款去除了违约金条款。比如,北卡罗来那州法律禁止对1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宾夕法尼亚州贷款利率及保护法则禁止对5万美元以内的住房抵押贷款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贷款人必须同时提供无违约金条款的贷款供消费者选择;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规定对超过三年的贷款不能收违约金。同时,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也采取措施,禁止或限制某些过分的贷款条件并要求贷款人进行更多的信息披露。  英国的金融机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纷纷推出多元化的贷款产品,有固定利率、折扣利率、跟随利率和可变利率等多种贷款供借款人选择

3、。大部分提前还贷违约金只适用于固定(或折扣)利率期间,即使在此期间,如果借款人每年只提前偿还10%左右的贷款,也不必交纳违约金。另外,固定(或折扣)利率期结束后,此类贷款便自动转成标准可变利率贷款,贷款人不再拥有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的权利。总之,由于市场选择和政府部门的监管,只有提供低利率的银行才会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而且大部分也只限于最初的优惠期或头两年到三年之间。  在德国,固定利率贷款不能提前还贷;在爱尔兰,法律不允许对可变利率贷款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在法国,提前还贷违约金的比例不得超过3%;在荷兰,典型的抵押贷款合同规定,每年提前偿还10%~

4、20%的,无需支付违约金,借款人因居住地变化提前还贷,无需缴纳任何违约金。  综上所述,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并不是各国通行的做法,一个明显的趋势反而是对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的限制和规范。可见,有些商业银行关于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是国际惯例的主张,自然是站不住脚的。  2.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是有效的风险补偿方式吗?依据现代风险管理理念,银行因向借款人提供提前还贷便利而承担了利率风险,获得某种补偿是合理的,这也是违约金支持人士的主要理论依据。然而,以违约金作为银行风险补偿方式的有效性是值得怀疑的,除面临巨大的市场阻力之外,主要原因在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缺乏理论

5、依据。如何界定提前还贷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哪些损失应该由客户承担?作为一种非价格机制,违约金如何与不断动态变化的利率风险水平相适应?这些问题在实践中都很难有效解决。相比之下,以现代金融产品定价理论为基础的风险定价补偿不仅更容易被市场接受,而且更加合理有效。3.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有助于银行盈利吗?银行收取违约金的目的是补偿损失和实现盈利,然而,这一举措因与银行提供风险管理的基本职能相悖而不能从根本上达到目的。管理风险是客户的基本需求之一,接受风险转嫁和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不仅是现代银行的基本职能,也是重要的盈利来源和核心竞争力。这不仅是因为银行替客户承担和

6、管理了风险,更加全面地满足了客户需求,适应了市场竞争的需要,而且因为银行从这些风险承担中获得了更多的以风险换收益的盈利机会。在现代银行实践中,不收违约金的提前还贷作为一种隐含期权产品不仅替客户管理了利率风险,增强了服务客户的能力,而且还通过风险定价获得了相应的回报,增加了银行的盈利来源。相反,银行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实际上等于拒绝了客户转嫁风险的请求,同时也就失去了在产品定价中提高回报的理由。因此,违约金不仅弱化了银行风险管理的职能和服务客户的能力,而且使得银行丧失了以承担风险换取收益的机会,最终削弱了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二、提前还贷的期权性质与

7、风险定价  从现代金融和风险管理角度看(而不是从合同和法律的角度),按揭客户提前还贷主要是市场利率变动所致,是利率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与信用无关,既不能视为违约,因而不是信用风险,也不能视为信用优良的表现。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04年颁布的《利率风险管理与监管原则》中,提前还贷与提前取款、提前赎回债券等一同被明确归属于利率风险四大来源中的期权性风险。  期权性风险是一种越来越重要的利率风险,来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中所隐含的期权。期权可以是单独的金融工具,如场内(交易所)交易期权和场外期权合同,也可以隐含于其他的标准化金融工具之中,如债券

8、或存款的提前兑付、贷款的提前偿还等选择性条款。一般而言,期权和期权性条款都是在对买方有利而对卖方不利时执行,因此,此类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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