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法系-【老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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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四章世界主要法系第一节法系的概念一、法系的含义【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法系是指具有共性或者共同历史传统的若干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总称。【罗马法系古典法系即民法法系】【英美法系判例法系英国法系英吉利法系又名普通法法系】【历史渊源?古代罗马法;英国中世纪以后的普通法】二、法系的类别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伊斯兰教法系北欧法系【北欧五国芬兰冰岛--】曾有的法系:社会主义法系、中华法系。三、西方法律传统的总体特征什么是西方法律传统?西方法律传统是指渊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并受到基督教的强烈影响,在近代发展成为资本主义法治的法律文明形态。西方法律

2、传统的总体特征(参见美国法律史学家伯尔曼《法律与革命》导论):(一)法律被认为是自治的,法律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之间存在较为鲜明的区分。(二)法律实施是由受过专门法律训练的人进行的,是职业化、专门化的,强调司法独立。(三)社会中存在着法律家或法学家的职业法律集团;在很大程度上,法律制度是职业法律集团的产物,二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四)法律被设想为一种有机体,它在历史过程中不断生长;法律的发展被认为传统和过去的法律的合乎逻辑的展开。(五)法律的发展经受过宗教精神的洗礼。(六)法律高于政治权威。(七)相比其他法律传统,更加强调一般正义和

3、程序正义。【个案正义】(八)在思想与现实、能动性与稳定性以及超越性与内在性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例如自然法思想与实在法思想之间的紧张关系。【与现在不存在的中华法系的七个特征对照(貌似很重要的样子)】【ppt无】西方法律传统的总体特征(【法律与革命】伯尔曼)1.法律被认为是自治的,法律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之间有较鲜明的区分【中国没有明显区分】2.法律实施是由受过专门法律训练的人进行的是职业化专门化强调司法独立【中国古代师爷--官(读经)吏(一部分读律)】3.社会中存在法律家或法学家的职业法律集团。4.?4.法律被设想成一种有机体在历史过

4、程中不断生长逻辑性发展?5.宗教精神洗礼6.高于政权权威7.相比于其他法律传统【个案正义】,强调一般正义或者程序正义8.思想与现实,能动性和稳定性以及超越性与内在性之间存在紧张关系,例如自然法以及实在法思想之间的紧张关系第二节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形成一、民法法系(一)含义民法法系,又称大陆法系、罗马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指法国、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在罗马法基础上,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影响下而形成、发展起来的若干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总称。(二)范围民法法系的分

5、布地区非常广。欧洲大陆大多数国家、前欧洲一些国家的殖民地、拉丁美洲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属于民法法系。此外,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土耳其、埃塞俄比亚、南非、英国的苏格兰、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澳门等等也基本上属于民法法系。+香港法+澳门法【查细分】(三)历史渊源:(1)古代罗马法(主要吸收了大部分私法);(2)中世纪地方习惯法(主要吸收了人与家庭法);(3)中世纪教会法(主要吸收了婚姻法、诉讼程序法和刑事法律);(4)中世纪商法(主要是海商法)。但是罗马法是民法法系的主要历史渊源。(四)古代罗马法的兴盛、埋没与复兴罗马

6、法是指古代罗马国家从前5世纪到后5世纪所发展起来的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命令编纂了一系列的法典。至534年,编纂完成三部法典《查士丁尼法典》(10卷)、《学说汇纂》(Pandectae,潘得克顿。50卷)、《法学阶梯》。前者编纂了5000多个皇帝敕令。后人将尚未编入法典的查士丁尼以后的敕令以及后代皇帝的敕令编成《新律》。这四部法典合称《国法大全》。翻译成汉语的《学说汇纂》第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共274页。从《国法大全》看罗马法的特征:(1)建立在简单商品经济的基础之上。(2

7、)主要内容是私法,公法较少。(3)主要内容是实体法,程序法较少。(4)采用法典化的形式。(5)“皇帝的决定具有法律的效力”,“法官应在法律而不是判例的基础上作出判决”。(四)公法的产生什么是公法?在欧洲大陆国家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宪法、行政法等公法陆续出现。公法体系形成的原因:(1)民族国家的形成;(2)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利要求;(3)古典自然法学说的影响。(五)欧洲大陆国家的大规模立法活动民法法系形成于18、19世纪的大规模立法运动。(1)18、19世纪法典编纂运动法国:民法典,民诉法、商法、刑法、刑诉法等法典。德国:民法典,刑法典

8、,法院组织法,民诉法,破产法。C、其他欧洲大陆国家。其他欧陆国家也纷纷跟进,制定法典。(2)20世纪以来单行法的增多,由于社会变化迅速,事物趋于复杂。(六)民法法系在世界上的传播主要有两种方式:(1)强行移植,即欧陆国家在殖民地国家或地区强行移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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