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001173
大小:33.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7-17
《青岛市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和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结合本市实施国家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和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实际,制定本
2、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孵化器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一般划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具体形式包括科技创新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国际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第三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统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
3、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第四条孵化器以培育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培养科技创业人才为目标,与大学、科研院所及社会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形成创业服务网络。第五条孵化器应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主体多元化、运作市场化和发展专业化,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区域科技创业孵化能力。第二章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第六条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孵化器资质核准和市级孵化器的认定管理工作。被认定为市级孵化器的单位,产权和原隶属关系
4、不变。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要求,在孵企业多数为科技型企业的,可被认定为孵化器。各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孵化器资质审核,并报市科技管理部门备案核准。第八条申报市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专业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二)机构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三)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其
5、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70%以上;(四)具有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可为在孵企业提供商务、融资、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五)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1年以上,可自主支配场地,综合型孵化器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15家以上;(六)综合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10家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5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专业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在6家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26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七)每年用于支持在孵企业发展
6、的孵化资金不少于50万元,并与各类投资和担保机构等建立了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投资案例; (八)专业孵化器自身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研发平台,并具备专业化的技术咨询、管理、培训等能力;(九)在孵企业应有30%以上已申请专利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十)建立入孵企业选择和在孵企业毕业与淘汰机制。 第九条市级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二)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三)企业在孵化器孵化的时间一般不
7、超过42个月;(四)企业注册资金,扣除知识产权出资后,现金部分一般不得超过300万元;属迁入企业的,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和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五)企业租用孵化器孵化场地,研发办公用房一般不高于1000平方米,厂房、中试基地一般不高于2000平方米;(六)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范围,或符合本市经济发展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的技术领域应当同孵化器本身专业方向相一致;
8、(七)在孵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留学生和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团队主要管理者或技术带头人,由其本人担任。 第十条市级孵化器的毕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两条: (一)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有2年以上的运营期,经营状况良好,主导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年技工贸总收入达300万元以上,且有8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 (三)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四)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第十一条认定程序:(一)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孵化器,向所在区(市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