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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6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注销税务登记管理,提高征管质效,防止国家税款流失,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7号)及《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注销登记管理工作制度(试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第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依法在长沙市国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注销税务登记工作应遵循合法和效率原则,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纳税人申报办理注销税务
2、登记,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缴(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并注销税控装置。第五条注销税务登记各环节工作人员职责应当分工明确,相互制约。17第六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原则上应通过实地清查,企业纳税人未经实地清查的,不得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核准手续,但纳税人在存续期间未发生经营业务且未领购发票的除外。第七条注销资料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传递均需填写文书传递单。第二章岗责分工第八条征收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注销税务登记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第九条办税服务厅负责受理纳税人注
3、销税务登记申请,缴销税务登记证件、其他税务证件、发票以及税控卡等,书面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第十条税源管理部门负责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的清查评估及注销资料的归档。税源管理部门应设置注销清查岗,安排专人负责注销清查结算工作。各区、县(市)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征收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注销税务登记清查评估工作,实行专业化管理。第十一条税政部门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退税、税收优惠等纳税人相关资格的注销处理。第十二条稽查部门负责注销税务登记清理检查中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等行为的查处工作。17稽查部门根据稽查选案程序筛选确定的纳税人,除按规
4、定不宜公开的以外,应当在选案后及时书面告知该纳税人的主管国税机关,主管国税机关尚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核准的,未经稽查部门检查,不得办理注销核准手续。第十三条收入核算部门负责办理清退多缴税款的审核。第三章注销税务登记的受理第十四条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报送以下资料:(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审批表》);(二)主管国税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及发票领购簿;(三)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决议,或其它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不
5、需提供);(四)符合清算条件的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必须提供清算组织的清算报告;(五)有分支机构的应提交证明分支机构已经注销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六)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送达的吊销决定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7第十五条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填报的《审批表》及附报资料,即时审核以下内容:(一)《审批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相关税务资料是否缴销完毕;(二)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清算条件的企业,可先受理注销登记,待清算完毕再补齐清算报告、清算申报表等相关资料;(三)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
6、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四)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CTAIS)调阅纳税人申请注销当期税收申报缴纳情况,以及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第十六条受理注销申请后,办税服务厅应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或征收管理部门)注销清查岗传递《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第十七条纳税人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后,主管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或征收管理部门)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清查结算,并出具结算报告;纳税人符合清算条件进行清算的,按照清算程序执行。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纳税人近三年的税款缴纳情况
7、以及欠税清理情况;17(二)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情况、查补处罚情况、发票领用存情况;(三)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是否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情况,并提出加强后续税收管理的建议;(四)纳税人清算时存货、设备等资产的处置情况等。第十八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且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制作注销结算报告。第四章注销税务登记的清查第十九条清查结算工作必须由2名以上税务人员完成,其中应包括注销清查岗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第二十条税收管理员需要对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中注销税务登记调查工作事项进行处理,填报
8、《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事项调查表》(附件1)、《近三年各税种税款结算表》(附件2)、《清算所得税情况审核表》(附件3)和《注销工作情况表》(附件4)。第二十一条17清查工作应采取实地核查与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除实地核查纳税人是否已经全面停止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还应根据不同性质、行业纳税人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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