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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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及《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05〕315号)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总体目标是:建立结构合理,运行规范,管理严格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制。培养一批具有

2、熟练会计操作技能,能够准确、客观地记账、算账、报账的初级会计人才;培养一批具有综合分析能力,能够参与管理和决策的中级会计人才;培养一批专业精深、熟悉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综合分析和决策能力强的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第三条  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参与会计人才继续教育,逐步形成政府规划指导、社会办学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四条   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

3、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二)组织推荐适合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教材;(三)组织全省各类会计人才培训、高级会计人员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四)指导、监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规范培训市场。各市财政部门负责本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二)依据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三)负责公告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加强管理,规范培训市场;(四)负责建立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

4、教育档案;(五)考核、检查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第五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省直单位及省级垂直管理单位、中央驻皖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属地管理原则。第三章  继续教育对象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第七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8第八条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年度内未完成规定学时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有关单位出

5、具有效证明,报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确认后,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一)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的;(二)年度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三)生育;(四)其他特殊情况。对于在外地工作的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调转手续,未办理的应参加所在地财政部门举办的会计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第十条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下一年度开始。第四章  继续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有利于会计人员熟悉和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更新、补充和扩展专业知识与技能,完善其知识结构,提

6、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创新能力。继续教育的原则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其主要内容包括:(一)会计理论与实务;(二)财务、会计、审计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三)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四)内部会计控制;(五)会计电算化知识;8(六)其他有关法规制度和相关知识。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形式分培训和自学两类,其中培训是继续教育的重点。培训形式有:(一)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行业、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团体(简称:培训单位)组织的会计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二)在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

7、网络远程会计相关知识培训。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一)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论文。当年所学财经类类科目考试成绩成绩全部合格。(二)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统计等专业学历教育,(三)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四)参加市县以上财政

8、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竞赛获奖者。获奖前三名的,可视同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五)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第十四条  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将其结果报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持证人员档案在本辖区内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不再核发证书或证明。持证人员档案不在本辖区内的,由培训单位属地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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