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

ID:39987052

大小:46.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7-16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_第1页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_第2页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_第3页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_第4页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是指对无偿献血事业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第三条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按照规定的奖项、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第四条国家每两年举行一次表彰活动。第二章表彰奖项及获奖标准第五条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

2、献血先进部队奖”。第六条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6(一)特别奖,已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在每个表彰周期内继续无偿献血(献全血400ml或机采成分血)4次以上的献血者。第七条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一)单位奖,捐赠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二)个人奖,捐款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30万

3、元以上的个人;(三)特别奖,长年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及部门。第八条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用以奖励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个人。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一)“一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20小时的志愿者;(二)“二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240小时的志愿者;(三)“三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60小时的志愿者;(四)“四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480小时的志愿者;(五)“五星级”,6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的志愿者。(一)“终生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

4、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第九条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用以奖励积极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地、州)。其获奖标准为:(一)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二)15-55周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无偿献血知晓率应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应达到75%以上,且校内青少年应达到95%以上;(三)当地新闻媒体积极播放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其中每日早7时至晚10时广播电视媒体确保播出2次以上;(四)辖区内70%以上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等,需免费设置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五)应根据当地医疗机构临床用

5、血量,设置布局合理、数量适当的固定采血点(屋)。第十条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贡献的军队以及武警部队。其获奖标准为:官兵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普及率95%以上、自愿无偿献血100%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军级(独立师)以上单位。第十一条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用以奖励6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第三章表彰权限和程序第十二条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相关申请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对材料进行统计、初审工作。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组成“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评定小组”,负责对无偿献血表彰奖项的审

6、核、评定、审批。第十三条各地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一)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特别奖;(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级至三星级)。第十四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负责表彰:(一)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四星级至五星级);(三)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的捐献者。第十五条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负责表彰:(一)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6(二)无偿献血促进奖;(三)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终生奖;(四)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五)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六)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2次以上的捐献者,或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

7、1次且自愿无偿献血20次以上的捐献者。第十六条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个人、集体和省(市)符合相应奖项获奖标准的,由个人或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二)申请个人或单位按照规定的表彰奖励权限上报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对各地市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制定评定合格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四)公示期满后,由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对各省和军队有关单位上报的合格名单进行复核,并向社会公布。第四章表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