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工伤生育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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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文件攀社险〔2010〕47号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工伤生育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区)社保局、各工伤生育保险协议机构:为加强工伤生育保险医疗管理,保障工伤生育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工伤生育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区)社保局、各协议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工伤生育保险科联系。附件:《攀枝花市工伤生育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1—攀枝花市工伤生育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

2、业病的职工获得及时医疗救治,规范工伤医疗行为和就医行为,加强工伤保险服务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一章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定点管理第一条.工伤保险实行协议医疗服务方式。在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第二条.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经卫生及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对社会提供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二)具

3、备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的条件,在工伤救治、康复和职业病防治方面有专业技术优势;(三)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的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四)遵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五)遵守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应保证医疗质量、精心治疗,认真履行服务协议。—11—第一条.定点医疗机构下设分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应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单独向经办机构申请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不得套用、沿用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第一章工伤保险就医管理第二条.工伤人员发生工伤时

4、,除急救抢救外,原则上应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伤情危急时可送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待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在本市外发生工伤的,经外地医疗机构抢救治疗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第三条.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凭本人专用病历和身份证件就医。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第四条.患职业病工伤职工除急救抢救外,应到具备职业病治疗资格的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具备职业病治疗资格的协议医疗机构。第五条.职工被派遣

5、出境工作,在境外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在境内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支付。第六条.长期居住外地的工伤人员,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可在居住地一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其医疗费用由工伤人员垫支后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异地居住工伤人员在药店、私人诊所等不具备正规资质的机构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11—异地居住工伤人员离开居住地就诊,应转入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确需转入异地医疗机构的,应具备当地三级医疗机构转院证明,提前告知经办机构并经过批准后,方可报销。第一条.工伤医疗

6、实行分级医疗和逐级转诊制度。市内不得转往非本市工伤保险协议医院,市外不得转往各类未签订定点协议的职工医院、中外合资医院、非公办医院及社会办专家门诊、诊所。工伤人员因伤情需要到本市以外就医的,原则上应转入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中高等级医疗机构先行诊疗,由高等级医疗机构由提出转诊建议,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伤人员转诊转院治疗申请表》,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方可到外地就医。转外地治疗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的必须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延期手续。第二条.工伤人员转外地就医只限定一家医疗机构,因伤情需要确实需要转第二家

7、医疗机构时,应有首家医疗机构的转院意见,并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转外医疗机构原则上限于成都市、上海市、北京市三级甲等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第三条.工伤人员符合出院条件,在医疗机构下达出院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工伤人员无故拒绝出院的,自医疗机构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履行工伤人员出院登记手续之日起,工伤人员拒不出院所产生的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住院期间生活护理费、外出就医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人员自行承担。第一章医疗服务与用药管理第四条.—11—协议医疗机构应当按协议规定为工伤人员进行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

8、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下简称“三项目录”)的,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超出“三项目录”和服务协议范围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第一条.工伤人员急救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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