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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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拟订的《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二月四日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市发改委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为深化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

2、0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5〕8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为《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范围。  受市政府委托,市发展和改革行

3、政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建设、交通、水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项目代建管理政策、审核代建资格等工作。  (二)凡工程总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均应实行代建制。  (三)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分工如下:  市发展改革、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具体负责各专项资金安排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指定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  市财政部门对代建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管理;  市审计部门对代建项目实施审

4、计监督;  市监察部门对代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四)项目代建方式分全过程代建和分阶段代建两种形式。  全过程代建方式:即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交(竣)工验收直至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实行全过程管理。  分阶段代建方式:即将代建项目分前期和实施两个阶段交由代建单位进行管理,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的分界点为初步设计批复。  (五)代建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有关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代建资格备案  (六)申请代建

5、资格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设计甲级、施工一级、监理甲级、房地产开发甲级资质中的任何两项或已经市政府批准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市级建设管理单位;  3.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上;  4.在编专职从事工程技术、经济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其中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  5.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纪录。  申请专业类代建资格的单位应各自向建设、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提供符合代建条件的相关材料,经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

6、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备案;申请综合类代建资格的单位应向市发展改革部门提供符合代建条件的相关材料,经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后,向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三、权利义务  (七)市发展改革、建设、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的权利义务:  1.牵头组织主管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审核招标文件,按招投标的相关规定择优选择代建单位;  2.按各自职责组织或审批项目初步设计以及概算;  3.下达代建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监督代建单位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协调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代建项目的交(竣)

7、工验收。  (八)市财政部门的权利义务:  1.负责代建项目中财政资金的筹措、拨付和财务管理工作,下达年度支出预算;  2.参与代建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工作;  3.审核代建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涉及资金价款结算有关条款;  4.审核代建工程预(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九)使用单位的权利义务:  1.负责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和建设标准等;  2.负责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及相关报批手续;  3.作为项目法人,参与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标活动,监督项目建设;  4.负责筹措项目中的自筹资金,按合同约定做好建设

8、资金结算工作,参与监督代建单位的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5.参与项目设计审查,对项目设计变更的合理性提出建议;  6.协调工程预(决)算的编制,并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  (十)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  1.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及相关报批工作;  2.负责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和建设条件的落实、协调;  3.根据合同要求办理或协助办理工程实施中有关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项目的报批手续;  4.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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