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注意事项

社会保障卡注意事项

ID:39930689

大小:81.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7-15

社会保障卡注意事项_第1页
社会保障卡注意事项_第2页
社会保障卡注意事项_第3页
资源描述:

《社会保障卡注意事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社会保障卡注意事项   1、该卡目前是作为新的医保卡使用!该卡发放后一定时期内原医保卡可以继续使用,在医保卡向市民卡过度阶段,未领到市民卡的参保人员仍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医保卡就医购药。过度期满后(需待医保中心通知),原医保卡自动失效,医保卡上的信息和余额将自动记入市民卡的医保账户中。 2、市民卡的持卡人领到卡后请尽快持本人市民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福建海峡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设置密码并激活市民卡磁条账户。 3、使用市民卡第一次就医购药后,原先医保卡的账户金额数据自动转移至市民卡的医保账户中,以后就可直接用市民卡就医购药了。 4、市民卡遗失或被冒用:

2、(1)持卡人应立即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先到所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医保账户挂失(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古田路劳动大厦。服务热线:(0591)968906);(2)再到福建海峡银行办理银行磁条账户书面挂失手续。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挂失生效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5、如遇紧急情况,市民卡磁条账户挂失可通过福建海峡银行客服热线:968809(或4008939999)办理口头挂失,但应在5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海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   6、市民卡补卡换卡:市民卡遗失、被窃或损坏时,

3、持卡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市民卡(损坏情形)到所属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补卡换卡手续。 7、温馨提示:市民卡集成了原医保卡的功能,持卡在福州市医保定点单位就医购药可享受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在全身医疗机构推行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作为医疗就诊卡的通知》(闽卫信息[2009]182号),市民卡金融电子钱包将逐步取代医院的预缴金账户,实现全省就诊一卡通。市民卡遗失的,如原市民卡在医院预缴金账户中还留有余额,持卡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医院办理挂失手续,挂失生效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

4、人承担。 8、该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目前可以实现的功能为:医保、借记卡、金融电子钱包(使用方法请在激活磁条账户时询问银行工作人员)。 9、社保、民政、工商、税务、、公积金、教育等应用,是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规划应用,目前还未实现。 10、市民卡服务热线: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卡的社会保障功能)服务热线:12333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镇职工及居民医疗保险业务)服务热线:(0591)968906   福建海峡银行服务热线(0591)968809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