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土地征用拆迁适用法律

北京房屋土地征用拆迁适用法律

ID:39914090

大小:50.52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7-14

北京房屋土地征用拆迁适用法律_第1页
北京房屋土地征用拆迁适用法律_第2页
北京房屋土地征用拆迁适用法律_第3页
北京房屋土地征用拆迁适用法律_第4页
北京房屋土地征用拆迁适用法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房屋土地征用拆迁适用法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房屋土地征用拆迁适用法律、法规重点摘要拆迁要点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住房补贴发放对象。无房和住房未达到本方案规定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下同),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格购买住房(包括新建经济适用住房、腾退的可售公有住房和商品住房),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1998年12月31日(含)前已参加工作而住房未达到住房面积补贴标准的职工的补差办法另行制定。 京房改办字第129号文件及房改售房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可售公房因种种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主张产权单位要求房改售房的,可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因单位之间房产划拨、调换及原单位撤销

2、、合并、破产、更名或产权来源证件不全等原因导致产权不清的,可由主张产权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提出申请并出具同意从售房款中按规定比例提取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基金、同意售房款专户封存的具结保证书,经区、县房地局审核后即可办理房改售房方案审批手续;产权有争议的,可由房屋实际管理单位(受托管理单位除外)向区、县房地局提出申请并出具具结保证书(内容同前)。《关于报送调整本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请示》(京国土房屋拆字2000第323号 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拆

3、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对住房面积未达标户怎样补偿? 差额补贴=(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为13元,用职工面积标准减去现住面积就是差额面积。  以一个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为10年,现住住房面积为38建筑平方米的机关科员为例,他将能拿到的一次性住房差额补贴额为:(1265+13×10)×(60-38)=30492元  需要说明的是,住房未达标的职工可继续承租公有住房,申领差额补贴。但如果租住的是不可售公房的,可以退房,视为无房职工计发住房货币补贴。 住房补贴和住

4、房公积金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某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等同于住房补贴。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时,既可以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直接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因此,在单位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实行货币化时,此时在职工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基础上新补充的住房公积金部门实质上就是住房补贴。  (2)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门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

5、房补贴资金是必须要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开立职工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与住房公积金分别核算。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6)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参照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模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老职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离退休的职工)。机关

6、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由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两部门组成,其中一次性补贴的计算公式是:一次性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机关住房未达标老职工领取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计算公式是: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因此,从公式可见,机关老职工(住房达标者除外)无论是无房还是住房未达标,其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时间,关系到其领取的住房补贴额的多少,虽然这种影响可能并不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一条   为了规范

7、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