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J3学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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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管理廖正江课程主要内容一、劳动关系概述二、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三、集体合同四、企业民主管理五、劳动法律法规六、劳动合同七、劳动争议处理一、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三)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一)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2.劳动关系的特征*J3,P269(1)主体特定(2)隶属性(3)有偿性(二)劳动法律关系1.劳动法律关系2.法律特征*(1)权利义务特定(2)双务有偿(3)国家干预3.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主体(2)内容(3)客体(三)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劳动法律制度*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劳动

2、监督检查二、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一)规章制度概述(二)劳动规则的内容(三)劳动规则的制定程序(一)规章制度概述1.概念:2.特点(1)制定主体特定(2)约束力:双方*(3)企业经营自主权和职工民主管理权的结合企业经营自主权:《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

3、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职工民主管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4、。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二)劳动规则的内容参见:J3,P288企业规章包含哪些内容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

5、[1997]338号)第二条对其中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范围作出过明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有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三)劳动规则的制定程序参看:J3,P290.《劳动合同法》第四条:(1)制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

6、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2)修改。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3)公示。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三、集体合同(一)集体合同概述(二)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三)集体合同的效力(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一)集体合同概述1.集体合同的概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

7、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2.特征(1)订立主体: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劳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条: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2)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第八条:

8、集体协商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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