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版)》简介

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版)》简介

ID:39795090

大小:572.1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07-11

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版)》简介_第1页
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版)》简介_第2页
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版)》简介_第3页
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版)》简介_第4页
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版)》简介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版)》简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2013版)》简介2013年2月目录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简介质押式与买断式回购特征回购市场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回购主协议(2013版)》的构成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及签署方式《回购主协议(2013版)》的主要变化及核心机制介绍单一协议和终止净额机制替换机制盯市及动态调整质押式与买断式回购特征质押式回购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

2、券。债券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该券一般由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冻结托管,并在到期时予以解冻。期限一般为1天~365天,以回购期限为标准划分为11种报价。质押式与买断式回购特征买断式回购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卖方再以约定价格从买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期限一般为1天~91天,与质押式回购最重要的差别在于债券的所有权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了一定期限的转移,即伴随着一次现券的卖出和一次现券的赎回,实际是两次现券交易的组合。买断式回购不仅同时具有融资、融券及远期价格发现的功能,而且为债券市场提供了利用做空和做多交易组

3、合获得盈利的机会。回购市场发展现状交易规模2012年全年银行间回购市场交割量约151.7万亿元,其中质押式回购交割量约146.6万亿,买断式回购交割量约5.1万亿,远远超过同业拆借市场(2012年累计成交约46.7万亿元)。交易主体参与主体从市场成立之初的16家商业银行,增加到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和部分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共2200余家,基本上覆盖了市场各类机构。债券种类:国债、企业债等,集中于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回购品种:目前成交量最大的是隔夜、7天、14天品种。回购定盘利率、7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等基准利率,已成为银行间市场利率指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市场化利率的

4、重要指标。回购市场面临的问题产品结构有待丰富回购债券中信用类债券使用率低。买断式回购交易量小。缺少三方回购等创新品种。质押式回购影响市场流动性。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有待完善现行规章制度需要调整。回购协议文本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处理需要改进。回购市场机制滞后缺乏做市制度。需要引入盯市和估值机制。回购创新机制的法律适用性问题。《回购主协议(2013版)》修订背景市场环境变化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日益增大,因市场波动导致债券回购担保品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回购市场参与者出于对信用债违约风险的担心,较少使用信用债券进行回购交易,一定程度抑制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回购需求。市场投资者群体不断丰富,参与主体信用

5、水平逐渐分化,市场成员建议在制度设计上增加对破产等重大信用恶化事件的考虑,提高市场成员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在原有债券回购框架下,回购债券在交易期间处于闲置状态,不利于市场流动性的进一步提升。《回购主协议(2013版)》修订背景法律环境变化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改变了原有《担保法》下的相关法律框架,由于《物权法》对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进行了修改,并且明确了债券质权的设立流程,银行间债券回购交易的法律基础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原有两份法律文本分立的局面,增加了市场参与者在法律文本方面的谈判管理成本和风险防范成本,需要对债券回购市场的相关法律文本进行统一安排。人民银行要求修订《回购主协议(201

6、3版)》主要内容通用条款基础条款:第1~4条,协议构成、适用、声明与保证等。核心条款:第5~9条,违约事件、终止事件及其处理等。一般性条款:第10~24条,罚息、抵消、转让、通知方式等。质押式回购特别条款:替换、调整、违约事件及终止事件的处理。买断式回购特别条款:调整、履约保障安排、违约事件及终止事件的处理。上述为主协议,此外对于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分别有补充协议及交易确认书,效力优先顺序为:交易有效约定、补充协议、主协议。协议签署方式“多边+双边”的签署方式《主协议》采用多边签署方式,过渡期为12个月,市场成员签署后需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补充协议》采用一对一的双边签署方式,由交易双方自

7、行签署,需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已签署《主协议》的市场成员可与其他已签署的市场成员双边签署补充协议,具体约定第三方估值机构、罚息利率,选择是否适用交叉违约、特定交易违约、调整、履约保障等机制,这为为市场成员之间个性化交易需求提供了可选择的工具,兼顾了市场的特殊性与灵活性。《回购主协议(2013版)》主要变化文本二合一,采用“通用条款+特别条款”框架结构原有主协议分为两个,即2000年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主协议》和2004年的《全国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