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的驿传差役制度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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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末清初的驿传差役制度变革43明末清初的驿传差役制度变革———从几则地方志的材料谈起刘文鹏 乐嘉辉提 要:本文从几则地方志材料入手,分析了驿传差役制度这一军政要素在明清交替之际的变革。内容包括变革的主要内容、变革的意义及变革过程中受到的阻力。文章还认为,这一变革是此后200年间驿传差役制度发展的肇端。关键词:驿传差役制度 变革 地方志驿传体系是中国古代国家不可或缺的军政要素。如何为驿传体系提供必要的马匹、夫役以及其他各种物质供应,每个朝代各不相同。明清交替之际,实行什么样的驿传差役制度曾经一度成为一个焦点问题

2、而备受关注。刚刚入主中原的清朝统治者不顾经济之拮据和军事之压力,对前明遗留的驿传差役制度进行大刀阔斧地调整,重新理清政府、官吏和百姓在这项差役制度中的关系,对清朝历史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学术界对此问题尚无专文论述,本文拟从几则地方志材料入手,结合一些档案和文献,对明末清初的这项变革作一梳理和论述。一 地方志材料的记载在直隶平乡县,曾专门立碑记当时驿传差役制度的变革过程。这一碑文被收录在康熙时期编纂的《平乡县志》中。内容主要有:“抚台金榜示,为越属行差之累已久,归驿之责成甚便,恳祈俯允,以苏邮困事。内开顺属驿所

3、邮务,定制驿所料理,邢、沙、南、平、钜、广、唐、内、任九县分日行差,远供应,滋累日深,驿递等员,几至虚设。已据巡道评议,将马骡等项仍归驿所,就近应差,禁革协马,以民困。台行榜示禁饬,为此不即顺属邢台九县官吏军民人等知悉,即将龙冈等驿所,马骡车辆等项仍照定制,尽归各该驿丞大使收管应差。自康熙十年为始,永著为例。其各项额编工料钱粮按时解府转给,不许稽迟勒。如日后再有奸胥蠹役,希图百姓帮贴,从中侵肥,擅将工料延迟不解,以致驿递推诿,复至累民,定以擅改定制治罪。”①同时期修纂的《庐江县志》也有类似的记载:“新制:驿马

4、养于县官,所以恤民也。”②这两段材料包含了这样的内容:康熙初年,驿传差役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而成为“新制”。这种变化包括:(一)“驿马养于县官”,即驿马由官府喂养而不是由百姓喂养;(二)驿传差役的费用由百姓按照统一的额编工料银缴纳到官府,再由官府转解驿丞;(三)“禁革协马,以民困”,即除额编驿传工料银之外,各级官府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将任何驿传事务摊派民间,不允许在定额经费之外以驿传为名再有其他编征,或让百姓服劳役,否则就是违法,将“定以擅改定制治罪”。清代初期的这项改革并非始自康熙时期,而是自顺治二年(16

5、45)就已经拉开序幕,之后,①〔清〕赵弼修、赵培基纂:《平乡县志》卷三,康熙十一年(1672)刻本。②〔清〕吴宾彦修、王方岐纂:《庐江县志·县官养马辞》卷五,康熙三十七年(1698)刻本。©1995-2005TsinghuaTongfangOpticalDiscCo.,Ltd.Allrightsreserved.                  中国地方志442004年第6期经过清朝中央政府长期不懈地努力才得以贯彻实行。变革的主要内容是驿传差役摊派方式由佥派改为雇募,即由“民当”改为“官当”。这一变革改变了

6、在中国已有数百年历史的驿传差役制度,使官府、百姓在这项差役制度中的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变革最直接的动机是改变明末以来百姓负担过重的局面,从而缓和社会矛盾。同时,它也有比较深刻的历史背景,就是适应明中期以来差役制度货币化趋势的变革。二 变革的历史背景清代以前,各朝一般都通过验民田粮,将驿站费用派诸民间,让百姓出备驿马、夫役。元代编设有数量庞大的世袭站户,专门负责驿站的供给和各项差役。仅江西一省就有站户约4万户,共20万人左右应役。明朝建立后,取消了元代的站户制度,按民户的田粮多少来征派驿站马匹、夫役。以驿马为例

7、,洪武元年(1368)规定,驿马分上中下三等,上马一匹,该粮100石,中马一匹,该粮80石,下马一匹,该粮60石。这种差役供应方式在后来被称为“民当”,它在明初与里甲、均徭、民壮合称为“四差”。明初这种验田出夫役、差役与土地相结合的赋役制度在中国古代是一种理想制度。其前提是国家用强制法令将大量土地分给农民,并保证它们的长期存在。然而,这种小农经济异常脆弱,它既经不起旱涝等自然灾害的破坏,更经不起豪势之家的兼并和贪官污吏的侵夺。所以随着明代土地兼并、集中的趋势日益严重,验田出夫的驿传差役原则越来越无法维持,驿传

8、之役更多地转嫁到贫民身上。而且,民当之法的最大弊端是没有底限,只要需要,被佥派民户就要一直应役,直到赔累殆尽,倾家荡产。所以,民户一旦被佥派驿传差役,父母妻子都相对而泣。①“在明季,驿马皆佥派民间应当,及马有伤损,皆自行买补,每至倾家,以故民不聊生,酿成极乱”。②以上诸多弊端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激化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自明代中期开始,政府不得不用新的思路来考虑包括驿传之役在内的各种差役的佥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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