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新会计准则体系固定资产的会计政策与估计

06年新会计准则体系固定资产的会计政策与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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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准则下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政策与估计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则组成),上市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本次准则体系的发布,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无论是会计理论工作者,还是会计实务工作者,又面临一次系统的学习,可以说会计人员又要接受一次会计风暴的洗礼。一、对利润产生增加影响的相关规定(一)投资性房地产相关规定的影响准则第十条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

2、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准则第十一条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房地产一般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并按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执行新准则后,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不计提折旧或摊销,这将使成本费用相对减少,利润增加;与此同时,将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房地产升值

3、的时期,也将使当期利润增加。事实上,当前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期,房地产升值将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因而新准则执行后,企业利润会有增加。(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规定的影响准则第三条规定:非货币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价值均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个规定改变了以前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价值的做法。多数情况下,执行本规定,将特别注意利润的

4、增加。例如,某单位用账面价值1000万元的已用设备换入厂房一幢,如果换出设备的公允价值13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1000万元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则使该单位的当期利润增加。(三)债务重组相关规定的影响准则第四条规定: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例如,某单位应付债务金额为2000万元,经双方约定,豁免1500万元,余500万元用现金归。则该单位即债务方将取得债务重组利得1500万元,增加当期利润1500万元。准则第五条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

5、,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可见,执行该准则后,不再按原制度的规定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资本公积,而是计八当期损益,这将会对企业的当期利润产生增加的影响。(四)所得税相关规定的影响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得税负债。对于所得税的核算,在实务中,多数单位均按《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采用应

6、付税款核算。执行该准则后,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在实际工作中,都产生可抵减暂时性差异,这将使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本期所得税费用减少,从而导致本期利润增加。例如,某会计期期末计提存货减值准备500万元,发生可抵减暂时性差异500万元,假设所得税税率33%,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将使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65万元,从而使本期利润增加165万元。同时,该准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7、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由于亏损产生的所得税利益,不得确认为资产。该准则规定,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这将使本期资产增加,利润增加。例如,某会计期间发生亏损200万元,假设该单位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且假设未来有足够的应税所得额可以抵扣,则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6万元,从而使利润增加66万元。二、对利润产生减少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

8、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第四条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第五条规定:授予后立即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第十条规定: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第十一条规定: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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