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网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2年7月)

广厦网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2年7月)

ID:39592271

大小:110.15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7-06

广厦网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2年7月)_第1页
广厦网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2年7月)_第2页
广厦网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2年7月)_第3页
广厦网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2年7月)_第4页
广厦网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2年7月)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厦网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2年7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股份简称:广厦网络股份代码:430128公告编号:2012-008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证券代码:430128)二〇一二年七月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

2、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社会公众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相关监管机构。第三条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第四条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第五条公

3、司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推荐主办券商,并在相关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第六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三章信息披露的内容第七条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第八条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报告应

4、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三)最近一年的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四)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六)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七)审计意见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项目的附注。第九条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方式向推荐主办券商报送下列文件并披

5、露:(一)年度报告全文;(二)审计报告;(三)董事会决议及其公告文稿;(四)推荐主办券商要求的其他文件。第十条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基本情况;(二)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三)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四)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六)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

6、分析,以及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主要项目的附注。第十一条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的;(二)拟在下半年进行定向增资的;(三)中国证券业协会认为应当审计的其他情形。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应当注明“未经审计”字样。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应说明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应披露审计意见全文及公司管理层对审计意见涉

7、及事项的说明。第十二条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方式向推荐主办券商报送下列文件并披露:(一)半年度报告全文;(二)审计报告(如有);(三)董事会决议及其公告文稿;(四)推荐主办券商要求的其他文件。第十三条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应在会议结束后两个报价日内将相关决议报送推荐主办券商备案。决议涉及第十四条相关事项的应披露。第十四条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向推荐主办券商报告并披露:(一)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三)合并、分立、解散

8、及破产;北京广厦网络技术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