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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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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西昌市工商局作出的《关于对西昌市兴坛家俱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事项的更正决定》具体行政行为背后真相的复查申请申请人:李作俊,男,1965年生,汉族,西昌市兴坛家俱有限公司股东,现住长宁小区建设北路电话:13908156830被申请人:西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沈文才该局局长被申请人:李作能,西昌市兴坛家俱有限公司地址,南坛路39号被申请人:刘全钢,男,原西昌市工商局局长。复查请求:1、请求核实西昌市工商局作出《关于对西昌市兴坛家俱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事项的更正决定》的认定事实与客观事实真相;2、请求调查西昌市
2、工商局篡改、销毁档案事实真相;请求追究西昌市工商及前任局长刘全钢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3、请求追究西昌市兴坛家俱有限公司法人李作能隐瞒事实真相提供工商登记虚假材料的责任;4、请求责令西昌市工商局恢复申请人李作俊在西昌市兴坛家俱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信息;事实和理由如下:工商档案一、《公司开业登记注册书》根据1993年5月,兴坛公司向工商局提交《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的“二、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及“申请开业登记提交文件、证件”栏中提交: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场地使用证明4、资金
3、证明5、雇工意向书6、个体营业执照7、公司章程。在提交的七份文件其中:1、“个体营业执照”而不是注销“证明”;2、“合资协议”在哪里?什么时间以什么形式提交的?3、“合资协议”是嵌在“公司章程”16页和18页之间。而嵌入“合资协议”后能连续起来读得通吗?二、工商登记档案1、1993年的《公司年检报告》缺失2、1994年《公司年检报告》缺失3、1996年《公司年检报告》缺失4、1997年登记档案50、51、141、142、151、207和另一簿档案的44、45页缺失,这缺失的档案中有哪些重要文件。5、1997年1
4、月17日《公司变更登记书》的编码是21页---25页,提前了5年,兴坛公司1993年开业就把1997的《公司变更申请书》提前填好。6、1993年《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的编码是52—53页,推后的6年时间,众多的档案销毁还不能说明问题吗?工商局所说的《股东变更》《变更》或者《决定》还有吗?《合资协议》是李作能(张远秀的丈夫)利用法人之便和工商局有公司登记机关的权力恶意串通的结果。三、自1993年至1997年的工商档案“投资者投资情况”“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均无投资人信息和股东信息。四、1997年至2010年的公
5、司登记审核表上股东或者发起人姓名或名称一栏中,均为:李作能、李作俊,《年检报告》中,发起人、原登记人、年检实际发起人姓名或名称一栏中,均为李作能、李作俊。五、2000年9月19日,兴坛公司向工商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李作能、李作俊;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栏目中:李作能,董事长;李作俊,监事。均载明了住址、身份证号码。六、2003年、2010年兴坛公司在工商局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或者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栏目中:李作能、李作俊。七、历年的《注册资本年度审计表》投资者
6、名称或姓名:李作能、李作俊。股东矛盾2011年3月,兴坛公司与凉山州木里县统计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经营发生了变化,股东就重大事件进行讨论、决定发生了严重分歧,1、2011年4月29日,李作能就向李作俊发出《清理场地通知》,务必李作俊于2011年5月6日搬出堆放的物品。(因李作能、李作俊在一边讨论一边搬家,时已搬出在外租赁房屋居住)。2、2011年6月18日,就《通知》向李作能发出《要求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告知书》做出的回答。因此,双方矛盾日益激烈,李作俊阻止了公司综合大楼修建,同年8
7、月,李作能开始嚣张、狂妄对李作俊的阻拦大打出手进行强行修建。《关于对西昌市兴坛家俱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事项的更正决定》1、2011年12月7日,李作俊得知2011年8月16日工商局给李作能出具了《关于对西昌市兴坛家俱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事项的更正决定》(下称更正决定)才知道工商局给李作能违背客观事实的《更正决定》才如此胆大妄为。2、李作俊就《决定》认定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且违发向西昌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1年7月收到法院的作出判决:撤销工商局作出的《更正决定》。3、2012年月27日,工商局再次作出《关于对西昌市兴坛
8、家俱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事项的更正决定》。工商局的行为介入了兴坛公司股东之争,本该由民事确权法律范畴,而工商局非得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职权来确认股权,给李作俊在民事确权中设置重重障碍。4、2013年李作俊向四川省工商局进行信访,由凉山州工商局认为《更正决定》是一种内部纠错行为来袒护工商局的行政行为。5、2013年3月25日,李作俊向四川省工商局提出《关于西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滥用职权非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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