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规则中关于举证时限如何确定的探讨探讨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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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分都是垃圾撒旦发生发大水范德萨发撒旦民事证据规则中关于举证时限如何确定的探讨  孙琛  举证时限制度,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效法律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期间。从概念上讲,举证时限制度实际上包含着举证期限和逾期举证法律后果问题。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虽然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但对于举证时限制度没有作出法律上的规定,致使在司法实践中,我国的民事诉讼一直实行“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使得民事诉讼法确定的举证责任制度无法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1日颁布《关于民事

2、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在《若干规定》实行以来,对有关案件的举证时限规定存在不同理解,导致各地法院对有关案件举证时限的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具体作法不尽相同,甚至分岐较大。本文拟对实践中的有关案件的举证时限的确定进行一些探讨,以供参考。  一、当事人约定举证期限的问题  《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在举证时限的设置上规定了两种类型,即指定举证期限和约定举证期限。所谓指定举证期限,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所确定的举证截止期限。所谓约定举证期限是指由当事人之间采用协商一致的方式所确立的举证截止期限,但必须经过法院的认可。约定举证

3、期限体现了诉讼契约以及尊重当事人意识自治的主导思想,同时,当事人在此的合意,必须经过法院的认可,因而是一种有限度的意思自治。根据《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而在审判实践中被告通常是在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后才知道原告对其提起了诉讼,在此之前几乎不可能对举证期限同原告进行协商,因而可以确定:从时间顺序关系上看,指定举证期限先于约定举

4、证期限发生。由于《若干规定》没有明确规定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后可否对该期限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加以变更,于是有人就认为:指定举证期限是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体现了法院在诉讼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应当不允许当事人对该期限用协商一致的方式加以变更。我认为,这种观点有问题。《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表明:指定举证期限先于约定举证期限。如果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允许当事人约定举证期限予以变更,那么,《若干规定》就完全没有必要规定约定举证期限,因为约定举证期限没有存在的价值。既然《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约定举证期限,就表明当事人约定举证期限可以对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予以变更。 

5、 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的举证时限确定问题  《若干规定》对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的举证期限如何计算未作规定,导致审判实践中对此类案件在计算举证期限时产生分岐。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我们有必要了解管辖权异议的含义。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民事诉讼法中之所以设置管辖权异议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可能对管辖权做出错误判断而受理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从而导致法院的裁判最终无效的问题,因此为了使当事人有机会向人民法院表达关于管辖权问题的不同意见,同时也为了使法院能够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对管辖问题作出审慎的决定,

6、使法律关于管辖的规定得到正确适用,从而使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活动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所以在诉讼法理论上,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优先进行裁决,以解决受诉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问题,从而使受诉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正当、合法性。  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就在于如果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是针对原告的诉状提出答辩状或提交证据,就视为当事人认可受诉法院对该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因此,当事人在法定的提交答辩状期间,要么选择提出管辖权异议,要么

7、选择提交答辩状或证据,认可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大多以30日为指定举证期限,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15日,审理异议的一审期限为15日,再加上不服一审上诉10日,二审审理期限30日,解决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一般都在30日以上。因此,如果将管辖权异议的期间计算在举证期限内,一方面剥夺了当事人的举证权利,于法无据,另一方面法院对案件的管辖处于不确定状态下,却要求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有违公平原则。因此,对于提出管辖异议的案件的举证期限的确定,正确的作法应当是:若管辖权异议被驳回,法院应在驳回

8、裁定生效后重新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若管辖权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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