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代理词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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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代理词常州市XX人民法院暨XX法官:本律师接受被告XX委托,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经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本律师认为原告的诉请不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被告不易离婚,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诉请,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夫妻关系有修复和好的可能原、被告经人介绍自2008年11月相识、恋爱,自由恋爱结合。于2009年9月9日登记结合,2010年2月28日举行隆重的结婚仪式,并于2010年11月12日育有一女XXX。双方婚前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如有矛盾,实是原告自生产后,因产后的看护、照顾孩子等问题,包括双方父母之

2、间产生了一些分歧和摩擦。之后,原告选择赌气离家,而非与被告一起妥善解决问题,嗣后更直接诉请离婚,被告现就离婚原因也是百思不得其解!被告自婚后,一直包容原告,被告的母亲更在原告产后悉心、妥善照顾原告和幼女。期间,被告辛勤工作,挣钱养家,疼爱妻儿,堪称一名称职的丈夫和父亲。对于夫妻间的争执,被告一直忍耐让步,以期修复夫妻感情,维护家庭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从原被告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和婚姻现状来看,夫妻感情都远未破裂。无论是从夫妻感情考虑,还是为

3、子女成长考虑,都不应离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原告诉诸法院请求离婚,其家庭成员未正确引导也是一定因素。二、原被告之女年纪尚小,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离婚诉请,以免对孩子造成身心伤害稚子无辜!原被告的女儿尚幼,岂能成长在破碎的家庭?!原告冲动提出离婚,要求孩子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2000元的生活费。可是,原告根本没有抚养和照顾女儿的经验。且不说被告收入微薄,根本没有能力支付如此庞大的抚养费用,在庭审中,也可以看出,原告对抚养、教育小孩的支出完全没有概念,全凭人云亦云。自女儿出

4、生后,一直是由被告的母亲照顾的,原告并没有恪尽母亲的职责,根本不能独自照顾、抚育好女儿。201X年X月X日,原被告因零星口角,原告就离家出走,之后的对女儿不闻不问,同年X月X日,原告突然出现在朋友的生日宴会上,当众抢走女儿,裹挟被告,并不考虑这种行为会对女儿幼小的心理产生多大的危害!被告认为,一个孩子应当成长在父母双亲的家庭环境中,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被告请求法院驳回离婚诉请,以维护家庭稳定。但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被告亦同意孩子随女方共同生活,但请法庭考虑原告实际的收入情况,判处被告力所能及的生活费用,并保障被告对女儿的探视权益。4三、原告的诉请在

5、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存在重大的隐瞒,并有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原告不同意离婚。如法院判决离婚,关于家庭财产的处理,被告发表如下意见。(一)原告长期掌握家庭财政大权,被告信任原告,家庭收入、存款均由原告保管。婚后,原被告没有重大的家庭支出,应当有万元左右的夫妻共同存款和其他财产若干。其中主要包括:(1)彩礼:;该款项为彩礼,系被告父母对双方的赠与。(2)陪嫁:;该款项为陪嫁,系原告父母对双方的赠与。(3)购车款:;系婚后原告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钱款并未用于购车,而是由原告投资保管。(4)双方共有的投资用于理财的款项:元。(5)双方婚礼、小孩百日酒的

6、礼金若干。(6)钻戒、手表、金器若干。原被告婚后因双方父母的赠与和自己的工资收入,积累了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全部的财产均由原告保管,被告对原告充分信任,从不干涉。同时,婚后双方没有任何的重大开支。即使是原告坐月子的费用(¥元),小孩百日酒的支出(¥元),包括原告生产后的一些日常开支,也是由被告父母另行支付的,没有动用到双方共同存款。但是原告在起诉时,并未提及上述财产,并在庭审中隐瞒财产去向,不但在情感上伤害被告,更在财产上侵吞被告的权益。如果原告确以为双方情感不和,离婚势在必行,尚需对双方共同财产明确析分。(二)原被告婚后,共同生活在原告父亲名下的

7、一户房产内,该房产的装修、家电、家具共支出约20万余元,为缓解原被告的经济压力,是由被告的父母先行支付的。被告父母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不但给予了大量的经济支持,更为双方的感情纠纷心力交瘁。如法院坚持判决离婚,被告认为对婚后被告父母给予财产支持应当返还。综上,原、被告间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尚有修复、和好可能,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请。谢谢!XX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

8、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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