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解析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ID:39504014

大小:37.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7-04

解析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_第1页
解析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_第2页
解析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_第3页
解析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_第4页
解析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解析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解析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新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以下简称年检办法),国家总局于2006年2月24日以总局23号令发布,原国家局令86号修订的年检办法同时废止。原年检办法共30条,新年检办法仅24条。现就新出台的年检办法进行一下解析,由于纯属个人学习中的一些体会,肯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不到之处请大家斧正。  一、年检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1、修正了年检办法实施的目的及出台依据  ①办法第一条规定,年检办法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其中将原办法中的“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修正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这表明现在的年检与企业合

2、格的法律地位和继续经营的资格没有直接联系。  ②办法将其制定的依据表述为:“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在原办法表述的基础上增加了《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大家可能注意到此处没有提到个人独资企业的问题。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列举的都是国务院发布的法规,法规的制定依据是法律,年检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其依据是国务院制定的法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对企业年检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它是国家工商局94号令发布的,因此在此没有采取并行列举。  2、对参检企业的范围作了进步的明确  年检办法第二条规

3、定:“本办法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这样表述有两点好处:  ①范围界定更明确、更全面。这个规定将原办法没有列举的合伙企业、个人人独资企业以及来华经营企业纳入了参检的范围。其中“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可能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其实早在1992年8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号公布《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

4、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它的特点是:其一既不是资合、也不是人合;其二登记后核发的是营业性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其三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有限制。办法列举出了涉及在华经营海洋的石油及其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装饰或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工程承包;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等国家允许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办理登记。目前,这类企业我市还没有登记。因而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办理年检的吊销处罚有了相应的的依据。  ②这样规定解决了我们历年吊销中遇到的一个困惑问题,即:个人独资企业的吊销。《公

5、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未按规定年检的行为,都设定了未在限期内补办的吊销罚则;而国家局发布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接受年检的企业只规定了罚款的罚则,没有设定吊销的罚则。现在明确将个人独资企业年检纳入年检办法的调整范畴,并在第19条规定:“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重新界定了年检的法律地位年检办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

6、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原办法的定义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这个年检概念,至少阐述了年检工作的四个转变:  ①年检由法定制度转为了监督管理制度。这样看来,我们能明确两点:其一,年检不是行政许可,只是一种监督管理手段。其二,年检不再表述为法定制度。尽管很多相关法规都对年检作了规定,但年检办法只是部门规章。  ②年检由企业继续资格的年度确认转为了年度的定期检查。这样表述我们能清楚两点:其一,不再明确年检是继续经营资格的确认。以前,我们强调企业必须参加年检,只能通过

7、年检才有继续经营的资格。也就是说没有参加年检的企业是不能合法经营的,事实在法律法规层面上讲,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二,年检的严肃性并未淡化。新的年检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年检的法律地位,但我们还注意到,国家工商局并未淡化其严肃性,还是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未按规定年检可以吊销执照的处罚,这也是我个人觉得最可宝贵的地方。  ③年检由审查核准制转为了企业申报制。大家在年检中要树立两个观念,其一,对企业的实质性检查不再是必须的。原年检办法中的定义,使用了“依法对企业进行检查”的字样,很明确地表达了对企业应进行检查,这个检查就包括实质性检查。现在的概念强调

8、的是“根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