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相异

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相异

ID:39503868

大小:28.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7-04

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相异_第1页
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相异_第2页
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相异_第3页
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相异_第4页
资源描述:

《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相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相异主讲人:戴义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既有若干共同之处,又有各自的特点。行政违法和行政犯罪的共同之处表现在:它们都具有行政违法性特征(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具有社会危害性且妨害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权运作规则,它们都发生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即行使行政职权或与行政职权有关的活动过程中。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相异性具体表现在:其一,违法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行政犯罪属犯罪性质的行为,是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违法行为只属一般违法,在性质上虽已构成违法、且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它却不具备行政犯罪的构成要件因而不是行政犯罪行为。二者的犯罪或非犯罪性质主要是由它们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而

2、决定的。行政违法行为之所以还未构成行政犯罪,就是因为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尚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而行政犯罪则是情节严重并触犯刑律的行政违法行为。因此,“判断某种行为究竟是行政违法还是行政犯罪,就要具体分析行为的危害程度是否已经符合刑法对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质和量的规定。”只有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比较严重的危害程度,才能认为是行政犯罪行为。其二,违反的法律规范有异。行政违法行为所违反的行政法律规范是有关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和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权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规范。行政犯罪也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它所违反的法律规范同样也包括行使行政权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3、规范以及法律对行政公务人员基于职务的一般要求或政纪要求等(如有关廉政的要求)。因此,行政犯罪首先必然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违法行为也都是行政犯罪。行政犯罪不仅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且还违反行政刑法规范(刑法规范之一种),它所违反的法律规范具有双重性,否则就不可能构成行政犯罪。其三,违法情节的轻重有别。行政违法的危害性只有达到违反刑律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时才构成行政犯罪,而其危害性是否达到此程度,关键取决于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是否严重。一般而言,情节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其危害性达到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时,应以行政犯罪论处;相反,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其危害性

4、尚未达到应当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的程度时,就应以行政违法论处。其四,构成行政违法和行政犯罪的主观要求不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些行政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如徇私舞弊罪、滥用职权罪、刑讯逼供罪,有些则既可表现为故意的行政犯罪也可表现为过失的行政犯罪,如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在刑法中往往对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出严格区分:是故意还是过失,在故意和过失中还进一步分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以此来正确认定行政犯罪及何种犯罪并根据其主观恶性程度确立犯罪人所受的刑罚。对行政违法,法律只要求行为人的行为是受其主观意志支配的行为(即只须有主观上的过错)即可,并不是象

5、刑法那样要对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严格的界定和区分。(注:关于行政违法的主观构成,另文专述。)一般来说,主观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并不影响到行政违法的构成,只是影响行政公务人员的责任有无和轻重(行政公务人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一般都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只要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就可构成行政违法。其五,违法的主体构成不同。行政违法的主体由行政机关组织体与行政公务人员个体构成,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组织体在与相对方关系间,承担行政违法主体和责任主体之名,而行政公务人员则只在对内关系中作为行政违法的内部主体而存在。(注:关于“行政违法的主体构成”的分析

6、,另文专述。)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是行政违法及责任的主体。在行政犯罪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犯罪主体只能由行政公务人员个体构成,如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不构成行使职权中的行政犯罪主体。现行法律包括新《刑法》中虽也有关于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在行政领域中的犯罪,如《刑法》第346条对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及其刑罚作了规定,第347条对单位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及其刑罚作了规定,这些规定表明行政机关也可构成行政领域中犯罪的主体,但此时行政机关是作为相对方即被管理者而实施的犯罪,同其他法人或组织一样都是作为被管理

7、者实施的妨害行政管理秩序的犯罪,而不是行使行政职权的犯罪,不是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的犯罪。可见,在目前的理论和实践中,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主体具有明显的区别,这也是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二者的规定不相协调的表现与漏洞。其六,应受的惩罚方法不同。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将引起不同的法律后果,违法(或犯罪)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行政责任,行政违法的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和行政公务人员应受行政制裁,目前的行政制裁方法主要表现为行政处分、行政赔偿。行政犯罪行为由于其违法具有双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