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安康产品篇》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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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宝安康”产品培训——产品篇目录承保规则4产品知识2推出背景1产品示例3课堂练习5+主险专属附加险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宝宝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1:1搭配销售一、投保条件——谁能保?二、保险期间——保多久?三、保险责任——保什么?四、基本保额——保多少?五、保险费——怎么交?被保险人:出生满5天-17周岁投保人:20-50周岁一、投保条件——谁能保?0岁可投保保障无缝隙二、保险期间——保多久?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人25周岁或30周岁到期即可领钱1、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

2、期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保险单上所载的本合同的交费次数×110%。主险:三、保险责任——保什么?2、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

3、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110%。主险:三、保险责任——保什么?3、身故或全残保险费豁免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我们按以下约定豁免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保险费:自投保人身故或确定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4、豁免当期应支付的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本合同终止。主险:三、保险责任——保什么?三、保险责任——保什么?1、重大疾病保险金: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您根据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

5、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2、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若被保险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主险合同保险费: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主险合同终止。附加险:四、基本保额——保多少?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表趸交:一次性交清限期年交:3年、5年、10年交清五、保险费——怎么交?按份计算,每份保费1800元(主附险合计)三金、双豁免

6、三金:满期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障金身价保障金双豁免:投保人身故或全残豁免被保险人重疾豁免重大疾病保障金满期保险金身故全残保障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间届满,给付主附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保险单上所载的主险合同的交费次数×110%。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附险合同约定的

7、首期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110%。“三金、双豁免”承诺保费双豁免1、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豁免此后应交未交的主附险保费。2、若被保险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主险合同终止。交费方式直接佣金率(第一/二/三/四年及以后)区拓首年基础业绩折算系数趸交2%5.70%3年限交10%/2%/2%28.60%5年

8、限交15%/5%/2%/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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