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保险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河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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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校园方责任保险条款(河南地区)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普通教育机构、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从事校内活动中或由其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校外活动中,因疏忽或过失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而导致注册学生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

2、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二)被保险人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三)被保险人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行业或被保险人所在地市的卫生、安全标准;(四)被保险人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

3、安全措施;(五)被保险人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被保险人未采取必要措施;(六)被保险人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被保险人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九)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

4、有关规定的;(十)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被保险人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十二)被保险人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第四条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和减少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第五条被保险人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在每人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

5、六条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注册学员发生伤亡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及雇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被保险人默许或放任其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行为;(三)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宣布结束,学生已脱离被保险人管理范围的;(四)学生自伤、自杀,学校及其教职员没有过错的;(五)学生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但学生在学校范围内被殴打时的正当防卫行为除外;(六)学生体质特异,被保险人事先不知情的;(七)学生突发疾病,被保险人采取的救护措施并无不当的;(八)学生本人或他人过错,而被

6、保险人的行为并无不当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非职务行为。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二)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三)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各种污染;(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五)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情况。第八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者管理的财产的损失;(二)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偿;(三)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

7、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四)间接损失;(五)精神损害赔偿;(六)本保险单列明的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第九条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第十条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第十一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期间第十二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费第十三条保险费

8、按照费率规章相关规定计算并收取。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按照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人义务第十四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第十五条保险人按照第二十七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第十六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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